正治与反治
指所用药物性质的寒热、补泻效用与疾病本质和现象之间的逆从关系而言。故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1)正治
指采用与其疾病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的原则。又称‘‘逆治”。
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原则。
(2)反治
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原则。又称“从治”。但究其实质,仍是在治病求本原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
主要包括如下四种:
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塞因塞用:即以补开塞,指用补益方药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例脾虚腹胀、血虚闭经、津亏便秘。
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药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例食积腹泄、阳明热盛热结旁流、瘀血崩漏、膀胱湿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