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生与相克
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滋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 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 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