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条件

2014-04-29 09:12:28 字体放大:  

2014年广东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条件

(一)全省符合申报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历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4年度实践能力考试。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现岗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2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二)2014年度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三)自2011年起,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只设成绩合格标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设优良标准。我委将委托考试服务机构按照同一级别同一专业通过率为60%的原则,对原始考试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

(四)自2011年起,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即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从参加考试的当年度起凭合格成绩连续3年可申报卫生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派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以及其它救灾、援建、国际救援等特殊援助任务,且在受援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当年的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在执行援助任务期间无法参加考试的,当年可免于考试,直接参加当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六)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男满58岁、女满53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不论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可申报当年度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当年度评审的参考依据。

(七)为体现对农村卫生人才的倾斜,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下同)及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的技术人员,在其他人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5分作为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成绩当年有效。上述人员不含县城或区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计生服务所的人员,乡镇卫生院名称必须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名称一致。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已经调离欠发达地市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降分后合格的成绩,不能作为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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