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胎儿窘迫的处理措施:2013年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辅导

2013-04-12 12:44:37 字体放大:  

【摘要】胎儿窘迫是指胎儿胎盘系统的呼吸循环功能不全为主的一组综合征,表现为胎儿与羊水两种类型。根据出现时期、原因及变化程度又分为急性和慢性。

(1)终止妊娠指征

①胎心率低于120次∕分或高于160次∕分,伴有羊水Ⅱ、Ⅲ度感染;

②羊水Ⅲ度污染,B超显示羊水池<2cm;

③持续胎心率缓慢达100次∕分以下;

④胎心监护反复出现晚期减速或出现重度可变减速,胎心率60次∕分以下持续60秒以上;

⑤胎心图基线变异消失伴晚期减速;

⑥胎儿头皮血PH<7.20者。

(2)宫口开全

胎先露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者,吸氧同时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

(3)宫口尚未开全

胎儿窘迫不严重,吸氧(面罩供氧),同时嘱产妇左侧卧位,观察10分钟,若胎心率变为正常,继续观察是否能转为正常。病情紧迫或经上述处理无效,应立即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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