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执业护士资格外科护理学辅导:胆道蛔虫病的治疗原则

2014-04-18 14:21:43 字体放大:  

2014年执业护士资格外科护理学辅导:胆道蛔虫病的治疗原则

胆道蛔虫病以非手术治疗为主,仅在非手术治疗无效或出现严重并发症时才考虑手术治疗。

1.非手术治疗

(1)解痉止痛:疼痛时肌注阿托品、山莨菪碱或大剂量注射维生素K,必要时肌注哌替啶。

(2)利胆驱虫:发作时口服乌梅汤、食醋、30%硫酸镁等。也可经胃管注入氧气。

(3)抗感染:选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甲硝唑等预防和控制感染。

(4)输液支持。

(5)ERCP取虫。

2.手术治疗

(1)手术指征

1)经非手术治疗3~5天以上,症状无缓解或反有加重。

2)蛔虫进入胆管,或蛔虫与结石并存。

3)胆囊蛔虫病。

1)合并严重并发症,如重型胆管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肝脓肿、胆汁性腹膜炎等。

(2)手术方式:无合并症者采用胆总管探查取虫及T管引流;有合并症者根据患者情况选用适当术式。术中和术后均采用驱虫治疗,以防复发。

胆道蛔虫病的临床表现

1.症状

突发性剑突下阵发性“钻顶样”剧烈绞痛,可向右肩背部放射。发作时  辗转不安,呻吟不止,大汗淋漓,可伴有恶心、呕吐或呕吐蛔虫。疼痛可突然缓解,间歇期如同常人。合并胆道感染时,出现胆管炎症状,严重者表现为重症型胆管炎。

2.体征

单纯性胆道蛔虫病一般仅剑突下或稍右方有轻度深压痛。若并发胆道感染、胰腺炎、肝脓肿等,则会出现相应症状。

本病的特点和诊断要点是剧烈的腹部绞痛与不相称的轻微腹部体征,即症状与体征不符。

3.辅助检查

B超检查是本病的首选检查方法。ERCP也可协助诊断,还可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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