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1.学校划片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2.坚持班额容量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学校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县域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转入学生的,须报经县教体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县教体局将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学校违规转学行为。
3. 坚持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随迁子女、退捕渔民适龄子女、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确保每一个孩子有学上。适龄聋哑儿童、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送到县特教学校报名,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报名同正常儿童、少年一样可就近随班就读。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特教学校和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4.坚持强化控辍保学。学校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彭教体办字[2023]28号),要求“一生一表”建立辍学学生工作档案,开展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因贫困病辍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环节,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不失学、不辍学。
5.坚持均衡编班。各校要继续认真落实《彭泽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均衡编班工作的实施意见》(彭教发[2017]73号)和《九江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机均衡编班工作方案》(九教发(2020)118号)要求,按照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编班,非起始年级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变相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起始年级要全面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6.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41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自主确定招生的标准和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科知识类入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规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认真核查学生学籍,不得为了招生,人为造成学生就读年级与学籍不一致,一经发现学生“人籍不一致”现象,将严肃追责,并将削减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资格。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当年度秋季招生简章、方案和收费项目、标准,7月初必须报县教体局领导、相关职能股室审核批复,报县中招办备案。
根据2022年1月14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的工作提示》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22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九教办发【2022】47号)文件精神,民办新星学校2023年的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控制在78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招生控制在400人以内。新星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县教体局育教育股审批,审批后应及时对社会进行公示。非新星学校小学毕业生愿意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统一登记小学升初中报名信息表后,须携带经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到民办学校报名,由新星学校审核汇总后,按县教体局教育股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教育股上报拟录名单,教育股审定并办理录取手续。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入学的学生统一由学校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学区生源认定
各乡(场、区)镇小学、初中以学生户籍所在乡(场、区)镇为单位,为本乡(场、区)镇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城区各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受符合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学位数,则全部接受。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学位数,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1.学生及其父母户籍在本学区范围内,且家庭实际住址在学区范围内。
2.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和退捕渔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原则上安排到县城五柳小学就读。在彭泽工业园区从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县城城区住所证明、劳动用工合同、近三个月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或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等材料,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集中审核签章。县教体局根据管委会提供的就读随迁子女人数,将城区学校能提供的空余学位报送园区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按提供的学位统一安排好园区随迁子女的相应就读学校,报县中招办核准。
3.学生及其父母户籍不在本学区范围内,但其父或母在学区范围内已购房且提供房产证,或在当年5月30日之前已在学区范围内租赁门店或自有门店经商,能提供相关营业证照,到划定的招生学区内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学区内的学校学位不足,由县中招办统一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在县城务工的非城区户籍人员(含外来流动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住所证明)、劳动务工合同(或就业证明)、近三个月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或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等证明材料,按住所的实际住址到划定的招生学区内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学位已满的,由县中招办统一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小学一年级招生
1.各乡(场、区)镇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以户籍所在乡(场、区)镇为单位办理入学手续。县城各小学按划定的招生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
2.凡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等相关材料依法送其入学。各小学和乡镇中心完小应配合当地政府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工作。智力障碍、发育迟缓、孤独症、唐氏综合症等残疾儿童可到彭泽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选择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再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不足龄的儿童就读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20日之间完成,次年不再补建学籍)。
3.划定县城小学招生学区及招生计划
1)狄公小学:其招生学区为:东起南方水泥厂路口,西至马湖路中心线的城东地区。2023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控制在270人以内。
2)城关完小:其招生学区为:马湖路中心线以西至老城区、东起原种子公司与龙城大道交汇处的红绿灯口西至烟草公司与双峰公园北门为界的龙城大道两侧地区。2023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控制在225人以内。
3)渊明小学:其招生学区为:以烟草公司与双峰公园北门为界以西的龙城大道两侧地区,以及朝阳厂红绿灯口至人民银行东南角前往鹿管局的路口为界的渊明路两侧地区和学校周边地区。2023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控制在270人以内。
4)珍珠湖小学:其招生学区为:以人民银行东南角路口到鹿管局的道路为界往南的渊明路两侧地区(含渊明湖小区及周边小区、凉亭新区、凉亭石灰窑岭南的水产场区、水产新区、金钰学府小区等),县人民医院西侧的凉亭路中心线以西的凉亭村辖区(含培罗城大道的两侧地区),以及龙城大道西沿线两侧地区(含珍珠湖、怡景湾、铭城豪庭等小区)及周边地区。2023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控制在270人以内。
5)鹿鸣小学:其招生学区为:东起县政府大楼西侧的浩山路中心线以西地区、西至县人民医院西侧的凉亭路中心线以东的山南新城区。2023年秋季计划一年级招生控制在270 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