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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5〕7号)规定,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就学,须提供以下七项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截止5月31日,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12个月的相关证明;
(4)《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温江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温江区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持证人与温江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温江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证明);
(6)在温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7)学籍证明(就读小学一年级提供幼儿园就读证明)。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什么地方进行入学申请登记?
第一登记点办理地点:柳城街办北街社区(来凤路22号)
受理范围:居住证地址为柳城街办辖区
第二登记点办理地点:涌泉街办瑞泉社区活动中心大厅
受理范围:居住证地址为涌泉街办辖区
第三登记点办理地点:公平街办便民服务中心(锦泉街118)
受理范围:居住证地址为公平街办辖区
第四登记点办理地点:万春镇市民中心(春江东路15号)
受理范围:居住证地址为万春、寿安、和盛镇辖区
第五登记点办理地点:永宁镇政务大厅(开金路18号)
受理范围:居住证地址为永宁镇辖区
第六登记点办理地点:金马镇便民服务中心(锦蓉路98号)
受理范围:居住证地址为金马镇、天府街办辖区
第七登记点办理地点:永盛镇便民服务中心(盛锦街242号)
受理范围:居住证地址为永盛镇辖区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和小学入学一样吗?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规定重新提交申请,按当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在温江读高中吗?
正住户籍不在我区但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原籍报名参加中考。如果因特殊困难无法回原籍参加中考的,须填写《成都市中考非本地户籍考生申请表》,由考生、家长签字,经就读学校审批、同意后,随就读学校参加报名。非本地户籍考生在我区参加中考的考试成绩,供考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如需在我区升学,在填报升学志愿时,只能填报普通高中的调招计划以及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计划,不能填报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
五、其他问题
(一)区外就读的温江户籍学生如何转学回温就读?
温江户籍回温插班须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包含孩子就学情况,父母情况,回籍就学原因,联系人电话等详细信息);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1页,2页,孩子信息页);3.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4.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需加盖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章);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于转学当年5月上旬任一周五到万春路113号进行登记,通过审核后,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9月1日前满6周岁”的限定是否已取消?
考虑到全国各省、市、地区差异,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没有对“年满六周岁的儿童”进行时间界定,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为了与上位法阐述保持一致,将原表述“9月1日前年满6周岁”修改为“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但并非意味着,我市儿童入学年龄不再以9月1日为界。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联合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文释义》对“年满6周岁儿童”有明确的解释,即“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这些年来,成都市一直采用这一释义,按照“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作为判定时间。
(三)家长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到当年的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会通过温江教育网、温江公众信息网、各中小学校和各镇(街)公告栏进行公布。同时,万春路113号、各中小学校和各镇(街)都会设立就学咨询点,家长可前往咨询,或拨打就学咨询电话028—82764596。
希望我们准备的2015年北京建华实验中学小升初咨询会符合小学生的实际需求,愿大家都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理想的重点初中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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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升初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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