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by
2014-05-18
2014年太原市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关于《2014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精神,广泛听取广大小学毕业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办法,努力办好市民满意的教育,太原市教育局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2014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太原教育信息网(http://www.tyedu.com.cn)予以发布,真诚欢迎全市小学毕业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4年太原市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时间:2014年5月15日—5月25日
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网络留言:在太原教育信息网通过网络留言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tyxsc2014@163.com提出意见建议;
3、来信来函:通过邮寄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通信地址:太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太原市新建路69号)
邮政编码:030082
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4年5月25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太原市教育局将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出台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广大小学毕业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太原市2014年“小升初”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适时发布。
太原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5日
2014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文件精神,确保每一个小学毕业生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办初中划片就近和对口入学原则。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学区对口入学和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方式。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进行或变相进行招生考试;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2、坚持民办初中自主与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办法、统一程序的方式,实行自主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初中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3、坚持外来随迁子女流入地政府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体系之中。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工作体制
2014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全过程跟踪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民办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入学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区位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按照小学升入对口中学和单校划片分配学位的原则,为每所小学划定可以对口升入的初中学校,学生直接升入学区内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下,确保小学毕业学生全部直接升入所在初中学校学习。对于部分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受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3、划片就近入学办法:
(1)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对口直升办法的初中学校,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初中招生规模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依据小学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划片的基础上,对公办中小学的划片进行科学、适度调整,确定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2)所辖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每个片区范围内至少有一所社会认可相对优质的初中学校;其中优质初中“多校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部。
(3)因个别市辖区因公办初中学校容量不足、难以满足本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需求的实际,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招生范围具体组织实施。
(4)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行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住址相结合的办法划片分配学生升入初中学校就读。
(5)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初中分配;户籍、住址分离的小学毕业生,视具体情况可由实际居住地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4、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具备“四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出生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监护人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小学毕业生子女,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残疾学生入学办法: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按照要求分配到中学随班就读或转入特教学校等办法安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6、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发。
(二)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1、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市的统一时间要求申报当年初中招生规模轨制;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公布。各校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超班容量招生。
2、民办初中入学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当一所民办初中报名学生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其招生计划数的40%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录取,其余60%自主招生;报名学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全部录取。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实行面谈方式进行。
3、民办初中学校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读一所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实行家长自主报名或毕业小学统一组织报名两种形式,并实现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接。
4、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应按照市的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在小学毕业生分配升公办初中前完成招生工作;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且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分配。
5、民办初中不得采取文化课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考核录取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通过培训机构搞变相招生考试,不得利用各种方式限制学生和家长报名。
6、民办学校具体入学办法另行下发。
(三)其它类型招生办法
1、特长生招生办法:2014年将严格控制初中特长生招生规模,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不得超过2013年名额并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
2、两所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2014年两所外国语学校不再提前组织初中英语类招生工作,并将其纳入所在划片范围内统一分配;两所外国语学校招收的小语种学生将实行能力测试或提前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根据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将严格控制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招生规模和各小语种具体招生人数。
四、推进均衡
1、扩大优质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联盟校”、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模式,试行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交流,建立完善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体制机制。
2、严格定向招生:2014年继续实施高中定向生招生政策,全市优质高中不少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并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对于学校擅自招收、未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得享受定向生资格。
3、实施均衡编班:2014年8月28日上午为全市初一新生均衡编班日。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继续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坚持做到“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高效。
五、工作要求
1、严格公开公示制度。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真正落实初中入学政策、招生计划、划片原则、程序时间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2、严格落实《十二条规定》。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学校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各类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严格工作纪律要求。任何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突破班容量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要严格执行全国学籍管理办法,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同时要建立民办学校招生与办学资质挂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奖励资金挂钩、县(市、区)分配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的“小升初”分配工作考核机制。
4、严格初中学籍注册。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初中新生录取与学籍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并在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完成后10天内结束。凡未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5、严格畅通咨询渠道。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民办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使学生和监护人了解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6、严格查处工作力度。加大对“小升初”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与以查处;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究;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查处。
标签:小升初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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