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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学的角度解析“负负得正”

2013-02-20

1.复习旧知.引入课题

师:请问负数的本质是什么?

生:负数是小数减大数的差,也就是说,当b

师:进入初中后,我们学习了有理数的加减运算.请你想想,有理数的加减运算和小学中非负数的加减运算有何异同?

生:相同点是,非负数里加减的结果仍然等于现在有理数里加减的结果,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都成立;不同点是,有理数里参与运算的数可正可负也可为零。

生:从非负数到有理数,数的范围扩大了,参与运算的数更多了,但运算结果和运算律并没有改变,

师:我们今天学习有理数的乘法,你觉得有理数的乘法应当满足哪些特征呢?

生:最好也满足交换律、结合律和分配律.

生:非负数中乘法的结果要等于有理数中乘法的结果.因为非负数是有理数的一部分,两个乘法的结果应当一样,否则,出现多个结果,就不知道谁对谁错,数学计算的结果应

当是确定的!

师:乘法从小学的非负数范围拓展到我们现在的有理数范围,(教学论文 www.fwsir.com)确实要考虑两点,即同原来的运算结果相等和满足原来的运算律,大家想一想,有理数的乘法到底有哪些情形呢?请举例说明。

生:按正数、负数和零来划分,有理数的乘法有九种情形:零乘零,O×0;零乘正数,O×3;零乘负数,Ox(-3);正数乘零,4x0;负数乘零,(-3)×0;正数乘正数,(+4)×(+3);负数乘正数,(-4)×(+3);正数乘负数,(+4)×(-3);负数乘负数,(-4)×(-3).

2.巧妙转化,解决问题

师:根据目前的知识,你能算出哪些结果?

生:因为零表示没有,零与任何数相乘都应该等于零,这样就有:O×0=0,0×3=0,0×(-3)=0,4×0=0,(-3)×0=0.

生:正数乘正数,这和小学一样,所以(+4)x(+3)=12。

师:一般的,两个正数相乘(+a)×(+b)=ab.其余三个怎么办呢?怎么转化成已经学习过的问题来解决呢?

生:我解决负数乘正数的问题,根据负数的定义(-4)=0-4,那么(-4)x(+3)=(0-4)x3=Ox3-4x3=0-12=-12.

师:对于任意负数乘正数问题,比如(-a)×(+b),你能解决吗?

生:能,(具体过程略)

生:我解决正数乘负数的问题。(过程略)

师:对于任意负数乘正数问题,比如(+a)×(-b),你能解决吗?

生:能。(过程略)

生:我解决负数乘负数问题,(-4)×(一3)=(0-4)×(-3)=0×(-3)一4×(-3)=-(-12)=-(0-12),根据负数的定义,等于12-0=12。

师:对于任意负数乘负数问题,比如(-a)×(-b),你能解决吗?

生:能。(过程略)

师:可见,两个负数相乘,结果是正数,这就是所谓的“负负得正”。

3.总结归纳,形成法则

师:下面,我们把两个非零有理数相乘的结论总结一下。

生:同号的两个数相乘,结果等于它们的绝对值相乘;异号的两个数相乘,结果等于它们绝对值乘积的相反数。

生:两个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评析:通过负数的数学本质,巧妙的将有理数的乘法问题转化成非负数的问题来解决.沟通了前后知识的联系;同时,从特定算式到一般情况的推理,让学生明白了,判断数学结论正确性的依据是推理论证,而不仅仅是观察归纳。

四、关注数学知识的本质理解

重视数学的生活化,将数学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进行教学,让学生体会到数学的有趣有用,是值得提倡的.然而,过度追求数学的生活化,可能会造成数学与生活生搬硬套的联系,导致牵强附会的理解.况且数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仅仅是数学极小的一个部分,数学更多的思想精华体现在数学进行抽象、概括、推理的过程中.如果仅仅以直观的实例和虚构的模型来代替数学推理与论证,其结果只能是牺牲数学的科学性,让学生不能真正理解数学核心内容和主要意义。

因此,学习数学,更重要的是学习数学的内在实质,即学习数学化的思考与推理,学习数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此,教师要精通数学学科的知识内容、把握数学的本质与特征、领悟数学思想方法的精髓、理解数学教学的价值,将它们渗透到数学教学当中,也就是说,数学教学,要展示数学核心概念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基本结论的发现、证明和运用过程,展示数学提出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这样,学生才能以“再创造”的方式获得数学的基础知识,领悟数学的思想方法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策略,进而发展思维、提高能力。

参考文献:

[1]曾小平,涂荣豹.基于数学规定的“有理数乘法”教学[J].中学数学教学参考(初中版),2009(1-2),48-51.

[2]巩子坤,“负负得正”教学的有效模型[J].教学月刊·中学版(教学参考),2010(1),6-11.

[3]陈绮云,何小亚.摆脱法则的枷锁[J].数学教学通讯(教师版),2010(10),24-25.

[4]周超.三谈“负负得正”[J].中学数学教学参考(初中版),2008(11),56-58.

[5]杜瑞芝,刘琳.中国、印度和阿拉伯国家使用负数的历史的比较[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3),274-278.

[6]R.柯朗,H.罗宾.什么是数学[M].左平,张饴慈,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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