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充分了解学生的独特性
“教学课程标准”指出,教学课程不仅要考虑教学自身的特点,更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经历知识的形成与应用的过程,从而更好地理解数学知识的意义,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发展应用数学知识的意识与能力,增强学好数学的愿望和信心。关注学生个性品质的培养塑造;不仅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较全面的发展,而且促进每个学生相对于他自己而言是最好的发展。著名人才学家王通讯认为:“我们过去强调共性较多,强调个性较少,对个性凸显者往往缺乏宽容。这就有一个转变观念的问题,我们应用一题最 爱的心去保护孩子个性,而不能用统一模式来评价孩子个性的发展。”
注重学生个性的素质教育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把学生看成一个理性,感性和灵性的“全人”,而不是吸收、储存知识的仓库或者专门应付考试的机器人。
二是确认“教”是手段,“学”才是目的;教师不是教“教材”(书),而是教“学生”(人)。
三是教师应了解、尊重、欣赏并发挥学生个性由因材施教达到人尽其才。
四是通过各种教学设计与措施,使每位学生获得成功的经验,进而由先前成功的经验助长学生以后不断获得成功。
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教师应着眼于学生终生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经验出发,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围绕教学目标,精心选题,加强课堂练习,以达到掌握目标的目的。练习应分为三类:A类,课本练习题适应基础差的学生;B类,课本A组题,适应中等的学生;C类,补充练习,适应于优生。通过分层练习,使不同层次能学习均主动达标,体现了学生的独特生。
(四)在学习上培养学生的合作性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学生要有充分的从事数学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在自主探索、亲身实践,合作交流的氛围中,解除困惑,更清楚地明确自己的思想,并有机会分享自己和他人的想法。”作为教师应关注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
总之在数学新课程改革中,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的主体,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整个学习过程中去。在课堂教学中,以“活动”为主,不“锁住”学生;以“发现”为主,不“代替”学生;以“鼓励”为主,不“钳制”学生,让学生“先看、先想、先说、先练”。
参考书目:
1、《教学课程标准解读》(教育部基础教育局组织编导)
2、《指导——自主学习》(王永、余文森、张文质编)
3、《新课程与课堂教学改革》(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方元山)
4、《数学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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