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3-25
三一种幽灵的逻辑
在马克思看来,施蒂纳不成功的驱魔运动是以自我这一个幽灵替代了其他所有幽灵,而在德里达看来,马克思的驱魔运动也是一次不成功的被延宕了的运作。那么,幽灵来自何处,它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能否被驱除干净?我们如何对待幽灵?
1.幽灵:精神的延宕。德里达说,“显形的形式,精神的现象躯体,这就是幽灵的定义。幽灵是精神的现象。”那么,精神是什么,如何理解精神的现象性显形?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考察了自由、自律的绝对精神与作为精神之外化的意识即精神现象之间,通过对象化相互缠绕,辩证发展,最后又回到绝对精神的过程。精神,外化而占有对象,具有了“物的形式”,成为意识,即精神现象。在这里,精神现象只是精神的外显,是精神的自我实现,是自发和自律的在施蒂纳那里,当一些普遍概念仅仅作为对象,其必然性没有为人们所承认的时候,即还没有达到精神的自律的时候,“这些一般概念起初在黑人般的状态中表现为客观的、对人们来说具有对象性的诸精神,它们在这一阶段叫做怪影或幽灵。”¨显然,施蒂纳不再把精神现象向精神的回归当作自发和自律的,而是在二者之间划了一条线,未被认识的精神现象成为怪影、幽灵,只有经过认识,其必然性被承认了的精神现象(概念),才能够成为“我”的精神。德里达则认为,精神是因为有了形体才成为幽灵。他说,精神也可以意指幽灵。
但“幽灵的生产,幽灵的作用的构成,并不简单地只是一种精神化,甚至也不只是精神、观念或思想的一种自律化,就像在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中典型地发生的那样。不!一旦这种自律化受到了影响,伴随着相应的剥夺或异化,并且惟有那时,幽灵般的时刻就会来临,就会为它增加一个补充的维度,增加又一个幻影、异化或剥夺。也就是一个躯体精神之为幽灵,必然是有形体的,也就是精神附着于其上的人造躯体,精神由此而现身,实现了现象性显形。这就在精神中引入一种形体化的异质性维度。这种异质性维度的引入,跨越精神与精神现象之间的界划,对这个界划的不断跨越将带来形体化维度的无限叠加。这种人造躯体(死人重返人间的形象)的返回,它的出现,只是为了显现幽灵的又一个补充性维度,它比过去的躯体更为抽象。精神现象再也无法回归精神,精神在这种幽灵作用中逐渐趋于消失,达至绝对精神或者说圣子之于圣父的成圣过程被耽搁、延迟下来。所以,“幽灵似乎是延宕的精神,是一种赎罪的诺言或打算。”
标签:中国哲学论文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