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哲学 > 西方哲学论文

浅谈海德格尔真理观的马克思主义镜像

编辑:sx_houhong

2014-04-30

海德格尔真理观的马克思主义镜像,如果说他的真理观在某些方面似乎接近真理,也是受到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多个镜像的暗示。

真理最一般的理解是,回到事实本身。问题来自于什么是“事实”。海德格尔认为,事实就是“此在”,就是回到反思前中的我思,对任何事不能表达。海德格尔真理观的全部思想是围绕“此在”、“解蔽”、“自由”、“非真理”等核心概念而展开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这四个类似的“概念”的内涵已经做了详细而全面的阐释,只不过海德格尔给予了不同的名称以及表述上的玄化、杂乱、重复、矛盾而已。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能够找到海德格尔的思想脉路。如果说,海德格尔有某种思想上的“泄光”,不过是滑向“白天看星星”的神秘之境。

一、 “揭示着的存在”与“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

巴门尼德首次提出存在者的存在,追问为什么存在,却遗忘了更重要的问题——存在者的“存在本身”。海德格尔不去追问为什么存在,不去研究存在的本质,而只关注“存在本身”,怎样存在,即存在者的境况、遭遇。海德格尔用德文Dasein表示一个有个性的存在,虽然黑格尔、谢林都用过,但海德格尔给予了特殊的意义。中文一般被译成“此在”,或“亲在”。它具有两方面的指向,一是此在——我的存在,就是主观的存在,孤独的存在,亲自的存在。不可复制,不可替代,有个性的存在。二是此在——永远都“在”。此在是动态的,在过程中,在路上。他认为,“存在”总是在不停地转化为不存在,转化为虚无和死亡,死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海德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似乎回应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1]

海德格尔认为,哲学自古把真理与存在相提并论。沿着赫拉克利特训导的残篇,1926年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正式提出了真理的定义:“‘真在’(真理)必须被理解为揭示着的存在。所有符合的意义是一个存在者(主体)对另一个存在者(客体)的肖似,那么,真理就根本没有认识和对象之间相符合那样一种结构。……‘是真’(真理)等于说‘是进行揭示的’”。[2]也许他是抓住了黑格尔下面的话:“人们最初把真理了解为:我知道某物如何存在的。不过这只是与意识相联系的真理,或者只是形式的真理,只是‘不错’罢了。按照更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同一”。[3]黑格尔说的主观和客观的“同一”与海德格尔所决裂的“肖似”是同一个意义上的符合吗?海德格尔自己做了说明:“我们在不同意义上谈到符合。例如,看到桌子上的两个五分硬币,我们便说:它们是彼此是符合一致的。两者由于外观上的一致而相符合。进一步,譬如当我们就其中的一枚硬币说:这枚硬币是圆的,这时候,我们也谈到了符合。这里是陈述与物的相符合。其中的关系并不是物与物之间的,而是陈述与物之间的。但物与陈述又在何处符合一致呢?从外观上看,这两个相关的东西明显是不同的嘛!硬币是由金属做的,而陈述根本就不是物质”。[4]这里海德格尔机械地认为,没有外观上的一致或肖似就不能称为“符合”。我们先不谈这个理解的可笑,就沿着他的定义而言,黑格尔所说的“同一”确实不是他所反对的那种“肖似”的符合结构。所以他的新的创造“就没有”与黑格尔没有任何的异议。

然而黑格尔对于真理的理解并没有停留于此,恩格斯对此说到:“哲学所应当认识的真理,在黑格尔看来,不再是一堆现成的、一经发现就只要熟读死记的教条了;真理是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5]而海德格尔所说的“进行揭示的”不正是拥护了恩格斯对黑格尔的阐明吗?对此他还做了进一步地说明:“把真理‘定义’为揭示状态和揭示的存在,也并非单纯字面的解释。……原本就‘真’的,亦即进行揭示的,乃是此在。……随着这种展开状态并通过这种展开状态才有被揭示的状态;所以只有通过此在的展开状态才能达到最源始的真理现象”。[6]在这里他暗示了真理的客观性和强调了“揭示”的过程性。对于这种“揭示”过程的必然性、无限性和复杂性,恩格斯举了这样的事例:“高等数学已经引起了混乱,因为高等数学把初等数学的永恒真理看作已经被克服的观点,常常提出相反的判断,提出一些在初等数学家看来完全是胡说八道的命题”。[7]列宁的阐述就更加透彻了:“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8]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说得更加简洁:“真理是过程。人从主观的观念,经过‘实践’(和技术),走向客观真理。”[9]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