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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启蒙思想家和德国浪漫主义思想家为黑格尔研究国家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石。他把启蒙运动的理性大旗和浪漫主义思想家对整体性、普遍性观念结合起来,发展出辩证逻辑的认识方法。当然,用逻辑方法考察政治问题在黑格尔之前并不鲜见。英国逻辑学家兼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首次运用形式逻辑来研究国家问题。霍布斯认为,凡能构成因果关系的每一个物体都是哲学研究的对象,而物体既有自然物体也有人为物体(即人为创造的物体,如国家)。因此,哲学也就相应地分成由物理学和心理学构成的自然哲学以及由伦理学和专门政治学组成的政治哲学。④由于国家也是“物体”,考察自然物体的思维方法也可以原原本本地运用于考察国家。霍布斯认为,人的思维方式说到底就是“计算”,而“计算”的前提只是弄清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⑤所以,只有对构成国家的终极因素进行分析,并用这些因素重建国家,才能真正地理解国家的实质。于是霍布斯先斩断了个人之间的联系纽带,把“市民状态”还原为“自然状态”,得出了一个“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结论。黑格尔不满意霍布斯的形式逻辑和原子式的理论方法,代之以辩证逻辑和整体主义的思想方法。他在《法哲学原理》的序言中指出,该书的前提是“从一个论题进展到另一个论题以及进行科学论证的那种哲学方法,即整套思辨的认识方法。”⑥这种认识方法由正题、反题与合题组成。正题是把事物视作静止的现象来思考;反题是以运动的眼光来考察事物,分析事物正反两方面的矛盾运动;合题则是以宏观和全面的视角考察事物。在正、反、合的三个发展阶段中,第三个阶段能够调和前两个阶段中出现的矛盾,又可以保留前两个阶段拥有的独特性,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圆圈”。
二、黑格尔国家学说的展开
黑格尔的国家理论严格遵循辩证法,沿着正题、反题、合题的思路展开论述。他把单个人的“自我意识”作为其国家理论的切入点。关于自我意识,黑格尔之前的笛卡尔、休谟、康德,以及与黑格尔同时代的费希特都有所论述,但他们多从主体的角度来论述的。而黑格尔则选择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来彰显人的自我意识,即“自我意识”的存在取决于他人的承认。在黑格尔看来,由于每一个人都希望得到其他人的承认,于是就出现了“一个个人与一个个人相对立的局面”。如何解决这个“承认”难题呢?黑格尔认为战争方式才能解决这个难题。“它们之间只有通过生死的斗争来证明它们自身的存在。它们必定要参加这一场生死斗争,因为它们必定要把它们自身的确信,它们是自为存在的确信,不论对对方或对它们自己,都要提高到客观真理的地位。”⑦这种“为承认所进行的斗争和对统治的服从是政治生活的起点,也是国家的开端。”⑧自此,黑格尔在精神哲学领域内的探讨开始进入“国家学说”范畴。
黑格尔国家学说的基础是个人的“自由”。黑格尔认为人类天生就是自由的。他在《法哲学原理》导论中指出:“自由是意志的根本规定,正如重量是物体的根本规定一样。……重量构成物体,而且就是物体。说到自由和意志也是一样,因为自由的东西就是意志。意志而没有自由,只是一句空话;同时,自由只有作为意志,作为主体,才是现实的。”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试论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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