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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4
知识分工是自发秩序概念提出的认识论基础。知识是有关特定时空情境的知识,它们分散在千百万人中间,而且信息和知识具有主观而非客观的性质,它们因时因地而异。这里知识的概念很宽泛:除了价格、数量和价格预期以外,它还指可为个人所运用的各种各样的实践性知识,以及那些在很大程度上是关于行为的一般性规则、传统和社会习俗的默会知识。秩序是如何产生于千百万经济行为者无意识的行动的?在以复杂资本主义生产为特征的经济体内,协调过程依靠市场机制产生的价格信号的引导来完成。建立合理的经济秩序所依赖的知识,“从未以集中的或完整的、未经系统组织的知识的形式存在,而只是以不全面而且时常矛盾的形式为各自独立的个人所掌握”。这种分散在各个人的关于“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知识是我们实际进行“经济计划”所需要的那种“数据或知识”,单个头脑或中央机构无法获得所有分散且不断发展变化的知识以做出最终决策,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只有市场的“价格机制”。因为价格机制能够通过竞争过程来传递持续变化和发展的分立的个体知识和信息,而市场竞争又通过不断的试错和试验的过程来发现错误并找到有关经济机会的新知识。
立法则是支配“外部秩序”的“外部规则”,是权力机构为了组织的目的而发布的特别命令,即建构的秩序。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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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思想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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