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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三、“力”的理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中的核心地位
尽管阿恩海姆美学理论研究重心有上述的转变,但这三个主要阶段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即他的视知觉“完形倾向”理论、“视觉思维”理论以及艺术表现理论等主要理论都是建构在“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因为在阿恩海姆看来,艺术是建立在知觉基础之上的,而知觉又存在着“知觉力”和对于“力”的结构的组织、构建,因此,力的式样和结构对于艺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力”的概念构成了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基石。
阿恩海姆在著作中主要使用过四种“力”的概念,即“forces”、“tensions”、“dynamics”和“power”。“forces”是“力”,指的是由视觉对象的形状和构型所生成的力[1]。“tensions”是“张力”,是指物体间或物体各部分之间的聚合力,有强度但没有方向。“dynamics”是“动力”,是指在视觉对象中知觉到的有方向性的张力(directed tension),它的载体是矢量(vectors)[2]。“有方向性的张力就是我们讨论视觉动力时所要讨论的东西,它是形状、颜色和运动中的固有属性,不是通过观赏者凭借自己记忆中的想象加给知觉对象的东西。”[3]而“power” 的意思是“力量”,主要是指视觉式样本身及其组合所形成的视觉冲击力。他在《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这部著作题目中的“力量”用的就是“power”。虽然“力”这个核心概念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但在其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力”的概念却有了微妙而重要的变化。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一阶段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阿恩海姆在他的成名作——《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有这样一段富有深意的表述:“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要求人们首先要记住: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正如一个活的有机体不可以用描述一个死的解剖体的方法去描述一样,视觉经验的本质也不能仅仅通过距离、大小、角度、尺寸、色彩的波长等去描述。这样一些静止的尺度,只能对外部‘刺激物’(即外部物理世界送到眼睛中的信息)加以界定,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我们所描述过的这种力的活动来确定的。”[4]由此看来,“力”具有重要意义。这种重要意义从此段文本中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这意味着“力的式样”是视觉形式的基本性质;
第二,只有在是“力的式样”的情况下,形式才是“活”的式样,此意味着“力”的概念与“活的”有关,与“死的”、“静止的”对立;
第三,更为重要的是,“力”的概念与“知觉对象的生命”与“情感表现和意义”有关,因为“知觉对象的生命”即“情感表现和意义”是“力”的活动所确定的。阿恩海姆正是基于这种思想开始构建他的艺术理论大厦的。阿恩海姆基于格式塔心理学理论,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主要把视知觉形式揭示为“力”的式样。同时,它们又都具有“完形”性质。从而为他的美学思想大厦奠定了基础。
标签: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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