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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DPL在句法方面跟经典逻辑没什么区别,差异主要体现在语义解释部分。DPL的语义模型M=〈D,F〉表现为:D是个体的非空集合;F是个体常项和谓词的解释函项;g是个体变项的赋值函项;在这个基础上,DPL关于公式语义值的理解比较经典逻辑来说就大不相同了:解释函项把公式映射到G×G(G是赋值函项g的集合)上去,即给公式指派的语义值是由赋值函项的序对构成的集合,表述如下:
在DPL中,一个公式参照模型M和赋值函项g真,当且仅当,在g作为输入指派的条件下,该公式还存在一个输出指派h(Groenendijk & Stokhof,1991)。以上定义表明:只有合取式和存在量化式的语义赋值,其中的输入指派和输出指派不必是等同的。这和DRS中话语所指的“可通达关系”的延伸思想一脉相承。
在自然语言的实际状态那里,各种逻辑特征交织在一起,比如动词或句子的时间特征时态(tense)、体态(aspect)和时相(phase)。这里体态和时相在通常时间逻辑中没有对应的概念。尤其在汉语中,动词短语“写好了”,既包含过去时态的内容,也涉及完成体态和结果时相的因素。因此,形式语义研究便采用了一种混合的逻辑语言,这种语言既有传统的时间逻辑算子,如过去时算子P与将来时算子F,还有进行体态算子Pros与完成体态算子Perf等。据此Galton创立了态逻辑公理系统,系统中除了传统时间逻辑的公理外,还有专门的有关体态运算的公理。由于自然语言中的不同时间特征是交织在一起的,混合逻辑语言中分别解释时态与体态两类算子的两类模型就有某种关联。这就是Gabbay提出的交织逻辑(Fibring Logic)的基本思想”[8]。
交织逻辑建立在所谓交织语义学(Fibring Semantics)或交织模型(Fibring Model)的基础上。Gabbay通过模态逻辑的具体公式来阐述交织语义学的观念:令的两个模态语言,其原子命题的集合
逻辑和自然语言研究是一种交叉互动的关系,逻辑方法应用到自然语言的领域,产生了形式语义学。在形式语义学的研究下,自然语言的特性反过来促进逻辑方法的创新。应该说,自然语言的形式研究对逻辑的影响眼下毕竟没有超过数学对逻辑的影响程度,今后能否达到是将来才能回答的问题。尽管如此,这种从自然语言的丰富性中挖掘题材来拓宽逻辑的范围甚至改变逻辑一些观念的发展趋势是值得关注的。
逻辑和语言研究的交叉的关联性分析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需要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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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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