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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解读: 陸象山的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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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五、實學之理,在於天地,在於自己,乃天之所予我者

象山教人學作儒者,儒者的理想是真理嗎?象山認為這是本於天之賦予的價值,且已在自己心中,只要實現出來即可,此象山論教育宗旨之第三項。如其言:

「此天之所予我者,非由外鑠我也。」[[xvi]]

「孟子曰: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此天之所與我者,我固有之,非由外鑠我也,故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眨瑯纺笱桑宋嶂拘囊玻^安宅正路者,此也,所謂廣居正位大道者,此也。古人自得之,故有其實。言理則是實理,言是則是實事,德則實德,行則實行。」[[xvii]]

「此理在宇宙間,未嘗有所隱遁,天地之所以為天地者,順此理而無私焉耳,人與天地並立,而為三極,安得自私,而不順此理哉。…………」[[xviii]]

「此理於人無間然,昏明何事異天淵,自從斷卻閑牽引,俯仰周旋只事天。」[[xix]]

「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為主,則外物不能移,邪說不能惑,所病於吾友者,正謂此理不明,內無所主。一向縈絆於浮論虛說,終日只依藉外說以為主,天之所與我者,反為客,主客倒置,迷而不反,惑而不解,坦然明白之理,可使婦人童子聽之而喻,勤學之士,反為之迷惑,自為支離之說,以自縈纏窮年卒歲靡所底麗,豈不重可憐哉」[[xx]]

象山實學,在己力行,所行之事,乃道德事業中事,而道德之理則在天地,為天地所本有而賦命於我者,故實學之理之來源,乃在天之所予者。此一命題,自孟子而來,在中庸、易傳中更有發揮。然象山於此,殊無多論。象山視此為當然。因其本身即能自心中體會出此天之賦命,旦象山學之性格,本就不處理理論解析的問題。

牟宗三先生謂象山學已全預設在孟子,「孟子十字打開,更無隱遁」[[xxi]],似乎象山以為孟子已把道理講明,象山自己已無須多言,自然引用即可。然而以哲學理論之介紹、說明而言,任何一套建構完整之哲學體系,永遠需要後代人以其同時代之語言及思考方式予以重新詮釋及說明,而使理論體系能為當代人所熟悉及接受,此才有所謂哲學傳播發展之可言。此一工作在北宋諸儒中為之,南宋朱熹處亦為之。然而象山或以為此一理論已為人人心中極易曉知、接受者,是故不作此類工作。

象山敘述此類天之所予之命題,不作太多闡釋及解析之工作,只似全己預設在胸中,隨意揮灑,以先儒之語言,點撥當時之學者,令人感覺貼合無間、親切生動,就如生活語言一般。象山以此種態度以說明道德實事之理乃自天所予我,因此人人本具,不假外求,並以此理論為基礎而推出一切求學方法之理論,及一般學術問題之看法。此一態度下之象山,即似孟子本人,象山即孟子,即為以儒學導師之身份,以教人德性舉止,而非以研究孔孟學說之儒學理論家之身份,以教人解讀儒學理論。

因此,對於天命觀念之理論解釋,象山實無貢獻。然而此一為象山所預設之孟子學,卻仍須更多之解釋,方能為醉心理論工作之宋代學者所滿足,至於今日則更需要。此一工作無論在宋明儒家、在明代迄今之學者身上,著墨甚多。是非優劣此暫不論,總之,象山毫不著力於此。

然而象山之態度,卻非毫無用處者。相反地,若論及儒者生命氣象之展示及在人格上化民成俗之效上,此一直視天命在我心中,肯定之並實踐之的態度,卻正是最有力的方法,也證明了象山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其固不必語言文字多所解析,更不必理論辯爭多所用功,就以象山本人的風格氣象,就足以收儒學傳播的功效了。

六、實理既明,則所下工夫全在自己

學作儒者之是否可成,最後應負責任的人即是自己,是自己的有沒有實踐力行的問題,此象山論教育宗旨之第四項。如其言:

「孟子曰:人皆可以為堯舜,病其自暴自棄,則為之發四端,曰,人之有是,而自謂不能者,自僬咭玻^其君不能者,倨渚咭病!筟[xxii]]

「孟子曰: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夫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又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又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孟子曰:道在邇,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又曰: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豈人所不能哉,不為耳…………又曰: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xxiii]]

「古之學者,本非為人,遷善改過,莫不由已。善在所當遷,吾自遷之,非為人而遷也,過在所當改,吾自改之,非為人而改也。」[[xxiv]]

「聖人不我欺也,於是而曰:我不能。其為自棄也果矣。」[[xxv]]

「聖人初非外立其德,以教天下,蓋皆人之所固有,心之所同然者也。」[[xxvi]]

「復齋家兄,一日見問云:吾弟今在何處做工夫?某答云:在人情、事勢、物理上做些工夫。復齋應而已,若知物價之低昂,與夫辨物之美惡真偽,則吾不可不謂之能,然吾之所謂做工夫,非此之謂也。」[[xxvii]]

「先生之講學也,先欲復本心,以為主宰,既得其本心,從此涵養,使日充月明,讀書考古,不過欲明此理,盡此心耳。其教人為學,端緒在此。…………或問先生之學,自何處入?先生曰:不過切己自反,改過遷善。又曰:吾之學問,與諸處異者,只是在我,全無杜撰,雖千言萬語,只是覺得他底在我不曾添一些。且又曰:吾之與人言,多就血脈上感動他,故人之聽之者易。」[[xxviii]]

象山一再強調為學在己,乃有深意之言也。此因象山學乃只是踐履聖賢氣象之學。談學問,可以是身外之物事,但是談實踐,就絕對是自己的事。既是自己的事,就只能要求自己,並且更進而言之,只要肯自我要求,就沒有無法完成的課題。

問題在於,我們如何教導一般人,使他願意作自我要求呢?這在象山而言,答案是清楚而簡單的。這就是象山所預設於孟子、易傳中的天命理論。由於上天早就把實踐聖學的本性賦於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早就有之,人人都能輕易的體會到它在心中的存在,只要把它找出來,它就能引導我們,使我們自己要求自己。而我們能以天之所命為心中法則,則我們的心中便有了一切行為舉止的標準。換言之,心中有所主,便能主宰自己的行為,主宰的標準雖然是天所予我,但已為我所體貼領會,已為我自己所有,能夠在自己心中自然流出,故為自己所做的主宰。而日用行為一旦有了根本理據,即不會泛無所宗,精神氣象,便可整理提攜,而有了聖賢的胸懷。

因此,就此而言,一切的工夫便都作向自己,這成了自己的意願方向的問題,他人無法幫忙,光讀書也不夠,只有靠自己在實踐中才能完成。又因本心已具,必有實效,一旦肯下工夫,成果便可立見,是故對學者在德性生活上的要求,便毫不鬆懈,必定出要求學者能切己回復天所賦命的本心處,而能自作主宰方止。

在這一種自作主宰、自我要求的感覺催動下,任何不合聖賢道理的行為便都失卻了藉口。因為一切的要求乃可在自我心中發出,是故不承認有此要求之一切藉口便都失去了憑藉。再沒有任何主觀、客觀的理由,可以允許學者不感奮興起、自興自立,而以聖賢追求為所宗之目標。象山教門嚴峻如此,莫怪乎象山門下多有氣象超拔的弟子。

此外,此一聖學之追求,既然以修德為目標,因此生活日用之間,凡可牽動本心者,無一不是做工夫的地方。是故象山謂在人情、事勢、物理上做工夫,此即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只要是與修德有關者,便須時刻警惕踐履,時刻要求實行,而非為書本上研讀評議之工夫而已。

再者,象山以為,此一工夫在客觀知識上,毫無所增。所謂可增者,只是客觀知識。但客觀知識並非聖學之內容,例如物價之高低與夫辨物之美惡真偽,此一能力可使客觀知識增加;又如當以儒學學習即是傳註議論,典籍講明時,則或亦有所謂客觀形式上之聖賢知識可資增加。但就踐履躬行之工夫言,則全無知識之增減可言矣!當然,若言人品、修養上之增添,當可不謂之無,然象山所言,非指此也。

七、實踐首在立志,立志之要,在義利之辨。

接下來我們要探討的是象山在教育方法上的特點。象山既然擅於教育,則其教育方法當有特色,然象山強調者,首在立志一關。如其言:

「學問固無窮已,然端緒得失,則當早辨。是非向背,可以立決。」[[xxix]]

「夫子言,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孟子謂欲知舜與跖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矣。」[[xxx]]

「既就學問,豈可不知其非。大抵學者,且當論志,不必遽論所到。」[[xxxi]]

「不論其始之謬,以求復其常,而悉精殫力於道術是非之際,此其所以愈蚨h也。」[[xxxii]]

「為學無他謬巧,但要理明義精,動皆聽於義理,不任己私身。此理彰鳎`履不替,則氣質不美者,無不變化,此乃至理,不言而信。」[[xxxiii]]

「此章以義利判君子小人。…………竊謂學者於此,當辨其志,人之所喻,由其所習。所習由其所志。志乎義,則所習者,必在於義。所習在義,斯喻於義矣。志乎利,則所習者,必在於利。所習在利,斯喻於利矣。故學者之志,不可不辨也。…………今為士者…………雖曰聖賢之書,而要其志之所鄉,則有與聖賢背而馳者矣…………豈能悉心力於國事民隱,以無負於任使之者哉…………。是身不可使之為小人之歸,其於利欲之習,怛焉為之痛心疾首,專志乎義,而曰勉焉,博學審問謹思明辨而篤行之。由是而進於場屋,其文必皆道其平日之學,胸中之蘊,而不詭於聖人,由是而仕,必皆共其職,勤其事,心乎國、心乎民,而不為身計,其得不謂之君子乎。」[[xxxiv]]

「非其所志,而責其習不可也,非其所習,而責其喻不可也。義也者,人之所固有也。果人之所固有,則夫人而喻焉可也。然而喻之者少,則是必有以奪之。…………君子則不然,彼常人之所志,一毫不入於其心。念慮之所存,講切之所及,唯其義而已。夫如是,則亦安得而不喻乎此哉。然則君子之所以喻於義者,亦其所志所習之在是焉而已耳。」[[xxxv]]

「凡欲學者,當先識義利公私之辨。」[[xxxvi]]

「今時士人讀書,其志在於學場屋之文,以取科第,安能有大志。」[[xxxvii]]

「若果有志,且須分別勢利道義兩途。」[[xxxviii]]

為學之始,首在立志,並非立志唸書,而是立志做實事。做實事就是義之所當行之上,該做的事,就要做去。因此立志之後,首須做義利之辨。要求學者志於義而非志於利,在道義途上,承擔事業。象山此說,平淡無奇,在學術見解上,殊無過人之處。但是卻能在白鹿洞書院講學中,令聽者感動流涕。就此而言,則正可彰顯象山學之性格為實學,而非一般學術議論。

象山要人讀書不只為曉文義而已,而以在心中立志為要,此其實學之一貫通義,亦為人師指點行為之教學方式。象山直接要人承擔起來,學聖學賢,不要人只唸書不做事;更不要人只曉文義,而不於修德上下工夫。此一教學脈絡,應已十分清楚,其之所以會感動人心,乃在象山個人剛健挺拔的生命力,以及直透人心的肺腑之言。此即所謂刀鋸鼎鑊的學問,是要用生命力去完成的學問。

事實上,儒家的學問也本該如此,只宋時學人之學風流於浮泛的議論,而不能將自己拉回來,於聖賢事業上下工夫。是故象山的講道,能感動人心,這種感覺,在人與人之間的對應上,是很容易經驗到的。一個道德生命力強的人,一開口,自然使周圍聽者興發鼓舞,因此,談義利之辨,正是需要象山這種人,且用這種方式談才可。否則儒家的義利之辨流於典籍傳註,流於紙面上的理論體系,則有何用處?

象山在談義利之辨時,並未予以詳細分解,以教人明曉何為義,何為利。唯以不私心說之而已。此既不能於理論分析中解得,亦不能於書本翻閱中求得。因此,完全是自己於行為中體會得來的。人之私心唯己能知,去其私、就其義,是不能由外界定律規範的。也沒有固定行為模式可套用的。象山既未明說,其實也不用明說,人人於心中自可坦然體貼而得。此亦即其所謂天之所予者。早在人人心中,又何須多作分析。是故義利之辨,唯以去私為公之義指點之即可。

此外,象山屢次談及養成志於義而非志於利之習慣之重要性,乃因一旦習慣定了,則終點已可明知,因此為藉好的習慣以易於追求聖賢氣象,則須立志於義;為免惡習使蕩無所歸,因此不可志於利。似乎欲藉習慣之功效,以警惕學者儘早立志之重要性。

此亦見出,象山固然要求先立乎其大者,要求立志,然而象山亦允許於躬身踐行之時,得以逐項而進,先立志,使習慣於聖賢事業之途,然後切實致力,而終成聖成賢。象山只不允許人不先作此義利之辨,以致蹉跎耽擱,而致面目可憎耳。

然而習慣之功效利害固如此其大,在立志一途上卻非以此為必須立志之充分理由。立志乃人生來之天職,不早立志,再加上習慣蹉跎,則終棄此天職;唯早立志,因於習慣培養擴充,則終與天一,達此天職。此方為象山提習慣說之切要處,象山並未以習慣說來證明必須立志,而是以習慣之利害來警惕,不儘早立志之大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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