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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
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有利于建立明晰的金融产权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国有独资产权模式,导致了产权关系模糊、资本非人格化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责权利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以及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等问题的出现。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设置以及经营管理层的任命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决定,董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能否发挥有效作用也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这种状况难以形成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约束,至于法人治理结构所包括的各个方面相互之间关系的协调就更无从谈起。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改造,就是要建立与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相适应的金融产权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获得独立的法人产权地位和自主经营权,实行政企分开,彻底摆脱形形色色的政府干预。建立有效的内部权利约束机制,形成对经营机构和人员的产权约束,防止诸如“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的产生,使公司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和更长的延续性。
2.提高资本充足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
国际清算银行于1988年专门通过的《巴塞尔协议》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本充足率代表了商业银行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该比率越高,存款人的本金安全就越有保障。目前我国大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未能达标。而上市有利于通过资本运营进行规模扩张,可提供补充资本金的来源渠道,快速提高资本充足率。从目前情况看,国有银行每年发放贷款以大约8000亿的速度增长,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最低8%的要求,国有银行每年至少需要补充600到800亿的资本金,在目前财政赤字已达到相当高度的情况下,要求财政每年拨付几百亿元资金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通过上市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是提高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效途径。
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有利于分散金融风险、实现资本的社会化,有利于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抗风险能力。目前,政府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惟一出资者,在实际操作中,对它们的经营状况承担着无限责任。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快速发展,金融风险也逐渐增大。在目前这种体制下,一旦出现金融危机,政府就被推到风险第一线。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更多的投资者出资入股,金融风险对政府的影响就小得多。另外,国有商业银行上市还可以疏通融资渠道。商业银行上市后,可以通过增发新股、配股等方式补充资本金,冲销一部分不良资产,提高银行资产的质量。深圳发展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只上市的银行股,在10年的时间里,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高比例送配,由原来的小盘袖珍银行股发展成为今天总股本达19.45亿元的深市“龙头股”,大大增强了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了银行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国有商业银行应借鉴深圳发展银行的成功经验,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尽快上市,并且在上市后,充分运用资本市场后续融资功能,实现资本的社会化,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3.应对加入WTO挑战的需要
加入WTO后,银行业的竞争将是第一位的。面对竞争和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借助上市提高资本充足率,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外部监督,提高国际竞争力,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根据有关WTO成员国达成的协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银行业对外开放主要包括:两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国内企业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具有完全市场准入和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在指定的地区内,可享有中国国内银行相同的权利(即国民待遇);5年内取消地区限制和客户限制。也就是说在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将会以更大的规模、更多的业务、更快的速度进入我国金融领域,从而不可避免的为我国本来已浑身是病的银行业带来强烈的冲击。按照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在华外资银行的待遇将逐步提高,再结合其科学的运作机制、资产规模效益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将极大地提高其在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其竞争优势将逐渐显现出来。面对即将到来的金融业的激烈竞争, 国内商业银行应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国有银行要摆脱困境,并有能力同外资银行竞争,就必须从根本上入手也就是从改革产权基础入手进行制度创新,而通过上市进行股份制改革就是这一制度创新的现实选择。
二、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模式选择
(一)国有商业银行的两种上市模式
通过彻底的股份制改造,最终达到上市,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最终实现形式,但如何推行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改上市,却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分拆上市,反向收购”;第二种方案是“整体上市,分步实施”。
1.“分拆上市,反向收购”模式
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分拆上市的运作有两种方式,即横向切块上市、竖向切块上市。所谓横向,就是按一级分行切块;所谓竖向,就是按一部分业务切块。由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利润来源主要是存贷款利差,因而按业务拆分,很难分拆出一个收益较高、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子部分。将金融发达地区的分行从统一法人中分离出来,用于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上市,原银行总行继续存在,并依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对上市银行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这是国有商业银行分拆上市的首选。
分拆上市最大的好处就是在整体上市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通过分拆上市银行的发展和扩张,逐步把其他效益好的分行收购进上市银行,最终实现整体上市。从当前实际情况分析,“分拆上市,反向收购”这一上市模式在国有企业股改上市中有成功案例,如中国移动集团上市运作方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是,“分拆上市,反向收购”模式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全国统一核算,资金统一调配,不宜分拆上市或切块上市;第二,目前全世界银行发展趋势是合并,银行规模大优势才显现,如果分拆上市,规模变小,竞争的优势也就消失了。第三,国有商业银行分拆上市将会面临更为复杂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这些问题对总行控股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这些在近期内很难达到。
2.“整体上市,分步实施”模式
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上市,实质上是进行全面彻底地整体改制,以总行名义上市,我国目前已上市的深圳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均采用这一模式,取得很大成功。这种模式与“分拆上市”模式相比较,既确保了国有银行统一调配,又有助于国有银行全面系统的改革,是一种稳妥可行的方法,因为分拆上市不仅违背了经济学中银行资产负债统一核算原则,而且也不符合当前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首先,在金融市场上,商业银行具有显著的规模效益,竞争力较强,资本金规模的扩大也有助于银行提高服务效率,加速资金周转。再则,大型化也是近代商业银行发展的显著趋势。因此,保持国有银行整体上市,有助提高其竞争力,与外资银行相抗衡。另外,从2002年中国银行分拆在香港上市的状况来看,分拆上市引发了两个不良后果:一是不良资产剥离给母行和其它海外分行增加了风险,使风险依旧存量化;二是为了维持上市公司的较好业绩,强制关联行与其做优质业务,而损害了其它机构利益,同时,上市银行本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受制于还未成功的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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