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证劵金融 > 期货市场论文

试论新股发行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编辑:

2014-03-20

三、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措施

1.明确和细化保荐人的职责。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保荐人、中介机构、发行人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并在保荐过程中加强对保荐人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操守的培养,坚持权责并重。针对新股发行过程中出现的信息披露不完全及不准确行为,保荐人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加大力度完成实质审核,勤勉尽责,保证信息的完全披露,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扩大询价对象范围改善市场投资者结构。应在定价环节赋予中小投资者一定的股价决定权,形成多元化的询价机制。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中小机构投资者,可以考虑由主承销商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中小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将中小投资者引入新股发行的询价制度中,更能反映一个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性。赋予主承销商配售权,允许主承销商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能够使承销商通盘考虑发行人和投资人双方要求,制订推荐投资者的原则和标准,为发行人提供相比较而言长期的、高素质的股东群体。 增强询价机构询价责任。询价制度的设计是考虑到机构投资者有更强的定价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如果机构不具备上述能力,对于询价资格的特殊安排就要受到制约。因此,应当加强对询价对象的管理,可以考虑在机构整体询价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将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合并,采取中间价招标,要求参与询价的对象全额缴付申购资金,以此规范机构投资者在询价和新股申购时出价的一致性,打破“价高者得”的模式,激发机构投资者对股票内在价值研究的积极性,改变越报越高的询价现状并使各机构报价趋于统一。建立以证券业协会为主导的询价评价体系,根据询价机构在询价中的表现及后市交易行为,对持续评价结果较差的询价机构限制其询价配售权利,对持续评价结果好的询价机构则给予鼓励政策予以支持,从整体上提升询价机构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 改变资金申购模式。综合考虑按人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原则,对机构投资者的发行量进行限制,减少网下配售比例,保证新股发行申购的公平性。合理使用回拨机制,将更多的新股放在网上留给中小投资者,对中小投资者发行时可以采取按照账户摇号抽签并按市值配售的方式,同时,设置配售数量的上限,减少一级市场囤积的资金规模,解决深沪账户量多市值大不好分配的问题,排除专门打新族和空仓者,提高普通投资者新股申购中签率,保证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鼓励二级市场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稳定股票市场。

总之,新股发行制度方面事关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必将继续进行下去,以此推动我国的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最终走向国际化。

参考文献

中国证监会第69号令.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OL].http://www.csrc.gov.cn.

陈俊岭.新股发行制度探路前行[J].中国金融家,2010(6).

母强,游颖.中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探讨[J].大众商务,2010(4).

曹凤岐.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新股发行制度[J].今日中国论坛,2009(10).

蔡亮.新股发行市场化的又一次战役[J].现代商业银行,2009(6).

基金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证券市场发行制度脆弱性分析》的阶段性成果。

相关推荐:

浅议证券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绩效问题(参考)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