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10-08
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问题
以上统计结果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1.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成为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信息的有效性决定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失真,特别是恶意编造虚假信息,故意保留重大信息,这无疑会对证券市场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同时也冲击了整个证券市场存在的根基,甚至破坏上市公司自身的信誉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指出:“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造假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些上市公司披露的内容过于繁杂,滥用专业术语,搞文字和数字游戏,以复杂的信息来掩盖问题的实质,其信息的有效性瞬待提高”.
2005年6月,沪深证交所对2004年上市公司年报所作的事后审核结果发现:历年年报披露质量的老大难问题如关联方资金占用、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不足以及审计意见“人为”质量不高等年报“七大”顽症,仍然是该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中的主要质量问题,而有关调查也表明,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有85.54%的机构投资者,77.53%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年报所披露的信息对他们用处不大。这表明在当前投资者心中,信息,尤其是会计信息的质量不高己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己经影响了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得有意忽略或隐瞒重要的会计数据。论文格式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不规范,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一些公司不按照有关法规或上市规则披露其发生的关联交易,或声称并非重大关联交易,实则删繁就简,有意回避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一些公司在披露其与关联企业间商品购销交易时,只披露交易金额及其所占的相应比例,但对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如计价原则与方法却未作说明;有些公司在披露其与关联企业间的资金融通关系时,只披露所提供或接受的资金,但对计息标准及资金使用期限则未陈述或述而不详。这些情形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我国当前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联系前述的“中国人寿案”,美国律师在对中国人寿提起集体诉讼的时候指出中国人寿及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中国人寿募股期间没有披露以下不利事实:①其母公司中国人寿集团涉嫌6.52亿美元的巨额财务欺诈;②在IPO时,中国国家审计署己经完成了审计,并且马上就要公布对其母公司不利的审计发现;③其母公司存在非法代理、超额退保、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④其母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当在中国人寿的股价中有所体现,毕竟三分之二的涉案人员是中国人寿原先的董事或者高级经理。这些都反映了中国人寿在募股期间没有充分披露应当披露的财务信息。
3.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己经成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顽症。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以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为做出理性投资所需的信息。但是,目前上市公司不按法定时间及时披露会计信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最关心的净利润等应该披露的事项,能拖就拖,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有些公司董事会未能认真对待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常常以各种借口申请延期,不按交易所的安排如期披露,势必影响整体工作的进展。还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故意违反该项规定,对于本公司己经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债务纠纷以及股权转让等重要会计信息都不及时公布。
(三)原因
1.巨大的利益驱动
一般来说,利益驱动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的根本原因。在上述的“中国人寿案”中,2004年1月30日,国家审计署披露了中国人寿的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涉嫌违规资金约54亿元。国家审计署同时还列出了涉及中国人寿保险集团的28种可能的违法行为,如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把客户的保险费不适当地用于带宽、投资和发放资金等。这些都反映了中国人寿不惜采取众多违法手段以追求巨大的经济利益。
根据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假设,每个人都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目标。因此,经营者追求个人期望收益最大化是必然的选择。在经营者追求个人期望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比如美国)是造成经营者造假的重要原因。股东作为会计信息这种特殊商品的需求者,最为关心的是股东权益最大化;而经营者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则主要关心公司短期经营业绩、股价高低、个人薪酬以及职位升迁等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这种目标的不一致,使得经营者有通过舞弊达到个人目的的动机。经营者要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达到其目的,还须通过注册会计师这一关,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但没有起到经济警察的作用,反而扮演了助封为虐的角色。
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许多股份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有些国有企业为了改组成功,获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就在资产评估和财务报表上大做手脚,以求通过证券委的审批。不仅企业本身乐于这样作假,当地政府也往往支持这样做。因为成立股份公司既能筹集到数量可观的资金发展地方经济,又能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业绩。
2.相关人员缺乏职业素质和业务道德
失真会计信息的产生与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业务道德密切相关。会计人员是失真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就为会计人员提供了职务便利。在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从而也为会计人员制造失真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会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失真会计信息,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完全依赖会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做后盾,会计人员的作用就很难发挥。
3.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1)董事会结构不合理-信息披露由内部控制人决定。董事会中大股东代表占绝大多数,董事会完全由大股东掌控,即董事会内部权能失衡,另外,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重叠,出现了自己监督自己的现象,董事会的监督功能削弱。这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不合理的地方。由于董事会结构不合理,从而造成“制衡”缺失和“监督”不利,也就是董事会无异于形同虚设。同时,经理层人员既是上市公司对内生产经营的领导,也是公司对外活动的代表,由于我国目前对经理层人员业绩评价的指标单一,以公司利润指标为唯一评价指标,当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时,逐利的经理层人员必然会提供虚假的信息为自己牟取最大的利益。
(2)监事会作用有限—对信息披露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监事会和董事会是股东大会下的两个执行机构,监事会在地位上是和董事会平行。加之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主要来自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他们在行政关系上也势必受制于董事会和兼任公司管理层的董事,监事会没有独立性,监督董事会的作用也就难以发挥。由于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有限,按照管理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编制的信息对外披露时,缺少了监事会的防线,虚假信息可以一路畅通地向外披露。
(3)独立董事不独立—对信息披露未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缺陷,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并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在2002年6月30日前至少要有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不少于1/3.据此,独立董事开始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逐渐发挥作用,但是在我国目前有关独立董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在独立董事的选聘上,是由董事会推荐,股东大会通过。在目前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下,独立董事选择最终是大股东决定,中小股东在这方面的发言权流于形式,独立董事从一开始就已经丧失了独立性。在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一般只有1/3,属于弱势群体,不能在董事会中居于主导地位。加之独立董事的责任和权力不对等、缺乏监督和评价机制、激励制度,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监管的动力不足。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很少看到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不同于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可见独立董事对信息披露的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标签:公司研究论文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