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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市场效率理论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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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7

国外文献除以上的研究重点以外,许多学者对保险分销系统、保险监管、保险创新、保险人所有权结构等因素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三、保险机构投入产出变量的选择

对效率的定量研究,选择适当的指标来表示投入和产出变量非常关键。国外很多文献研究了保险机构效率的投入产出度量问题,重点是:(1)选取何种模型和变量来代表投入产出;(2)使用不同的产出度量方法时效率结果的敏感性。其中产出变量的选择是研究的难点和关注的核心。就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文献来看,对保险公司的投入产出没有统一的定义。

总体来看,对保险机构产出的度量主要有两种方法:价值增加法和金融中介法。但是两种方法都不能完全包含金融机构的双重角色的特点:既提供服务,又作为金融中介。

价值增加法,把保险公司视作提供保险产品的生产者,通过一系列服务满足客户需要。Cummins与Weiss(1993)、 Bergeretal.(1997)以及Cummins et31.(1999)等利用价值增加方法,用真实发生的损失的现值来衡量产出,作为保险人提供的风险集中功能和保险服务数量的替代。他们认为用损失作为保险产出替代物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的主要功能是风险汇聚(riskpooling)。而Berger(1997)认为这个替代存在不足,至少在比较财产与责任保险直接承保人和独立代理人时存在困难。因为直接保险人和独立代理人在提供服务强度时不同,这是用损失以及其他任何可观察到的变量所不能很好衡量的。而且,用损失衡量保险产出忽略了损失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产出质量。如果一家公司由于不适当承保实践造成了没有预测到的巨大损失,那就无法解释该公司是有效率的,否则就可以理解为损失越大效率越高。其实,有一些重要的指标可以衡量产出,如处理过的申请书、已经生效的或续保的保单,已经处理过的索赔等等,只是这些数据很难收集到。但是用一些替代指标显然忽视了不同的价格和保险服务业的情况以及保险的重要功能,诸如风险承担和风险汇聚作用。

金融中介法是把保险机构视作一种金融中介。作为金融中介,保险机构为保单所有者提供或有理赔,运用收益购买资产,其目的是能获得最大化的资本收益和价值。中介方法评估的是金融机构的前沿效率,更适合评价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率。Cummins et al.(1999)认为金融中介法不适合财产与责任保险人,因为他们的服务不是仅限于金融中介。总之,两种方法究竟哪种更适合用来评价产出变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VivianJ eng与Gene C.Lai(2005)认为应利用两种方法来测度效率。因为不同的投入产出变量选择和方法会产生不同的结论,研究者需要关注其解释的结论,只用一种方法并且从该种方法中得出一种结论是不恰当的。两种方法都各有用处,价值增加方法可以按照保单数量和投资资产规模考察不同保险组织形式的技术效率和成本效率;金融中介方法能够依据资产收益和财务状况来考察保险业的总体效率。

Praetz(1980)、Grace与Timme(1992)、Gardner与Grace (1993)、Raj(1996)和Hardwick(1997)等提出用纯保费收入作为产出变量,而Yuengert(1993)认为,保险费实际上是价格与产出的乘积,而不是产出本身。因此,任何价格的变化都可能形成对相对效率的误解。他认为用附加准备金 (additionstoreserves)来衡量产出比较合适。

国外文献对于投入变量的选择基本一致。投入主要有四个变量,即劳动力费用(LAB)、信息技术费用(INF)、其他的物质资本费用(PHY)以及金融资本费用(FIN)。劳动力费用是保险业最重要的费用之一,占非损失费用的很大比例,由保费、工资、薪酬、津贴和管理费用组成。物质资本费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计算机及其软件;二是家具、机器设备等。Grace与Timme(1992)、Gardner及Grace(1993)、RAI (1996)Cummins与Zi(1998)等认为物质资本是保险服务业的投入,租金、土地和建筑则可以被忽略,因为保险业可以拥有房地产的投资组合,但只是投资的需要而不是运作的目的。金融资本则多用股本资本代替。

四、保险市场效率研究的主要方法

近年来,国外文献基本都是研究保险机构的相对效率,研究方法主要采用前沿效率分析方法。所谓前沿效率分析方法,是指将保险机构视同具有一般生产企业的特征,也具有如何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产出的目标函数。在给定的技术条件和外生市场因素的条件下,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报酬或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保险公司,即为效率前沿保险公司,而待考察保险公司的效率损失即为相对于效率前沿公司的偏离程度。

根据Berger与Humphrey(1997)的论述,基于前沿分析的保险效率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参数方法(Parametric Approa- ches)和非参数方法(Nonparametric Approaches)两大类。参数方法包括随机前沿方法(SFA,Stochastic Frontier Ap— proach)、自由分布方法(DFA,Distribution Free Approach)和厚前沿方法(TFA,Thick Frontier Approach)三种。非参数方法包括数据包络分析(DEA,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和自由处置壳方法(FDH,Free Disposal Hull)两种。五种方法的不同主要在于:(1)对于所谓“经营最好”的保险公司的前沿函数形式,参数方法有更严格的要求,而非参数方法没有这一要求;(2)是否考虑可能会导致生产单位的产出、投入、成本或利润等过高或过低的随机误差;(3)如果存在随机误差项,对其概率分布作出假定,以便从随机误差中分离出无效率因素。参数方法着重于研究成本效率,而非参数方法集中于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研究。综观近年来的文献,对保险业效率的分析采用较多的是DEA,SFA,DFA和FDH等分析方法。

(一)数据包络分析法(DEA)

DEA方法在20世纪90年代后被广泛用于测度金融机构的效率,美国、欧洲、日本等国的许多学者也开始尝试将 DEA和曼奎斯特方法(malmquist methodology)引入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分析。DEA主要被运用于衡量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而用Malmquist指数来衡量生产率和效率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90年代后期以来,国外使用DEA方法对保险业效率研究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并购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效率变化和效率与其他经济指标的相关性研究。 J.David Cummins、Sharon Tennyson与Mary A.Weiss(1999)用 DEA方法通过计算美国人寿保险市场1988年—1995年的成本效率和收益效率,首次研究寿险业合并、收购与规模经济及效率之间存在的关系。Hironfumi Fukuyama(1997)运用 DEA方法对保险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生产力的变化进行了研究,认为规模效率的改进带来的潜在收益对股份制保险公司来说具有相对小的重要性,但是对相互制保险公司则具有很大的重要性。Cummins等运用DEA方法证明,如果更多的保险人采用“最佳服务”的技术,那么就可以显着改进效率。

MienN.Berger与David B.Humphrey(1997)对1990年 -1997年的130多篇有关金融机构效率的研究论文进行了综述。他们发现有122篇分析银行业,只有8篇研究保险业 (包括寿险、财产责任和非寿险)。67篇使用DEA方法,其余的使用了5种不同的参数方法和其他方法。在130个研究中,其中8个试图衡量放松监管后效率和生产率的变化,但是没有针对保险业的研究。他们的概括显示DEA方法已成为研究效率的主要方法。

(二)自由分布方法(DFA)

Schmidt与Sickles(1984)提出了DFA衡量效率。DFA也设定前沿生产函数形式,但用不同的方法将无效率因素与随机误差分开。该方法没有对无效率或随机误差分布施加较强的假定,而是假设金融机构的效率随时间而稳定,随机误差最终趋向均值为0。GardnerandGrace(1993)用DFA检验了561家美国人寿保险人在1985年-1990年之间的X效率,发现平均效率大约是45%,认为X效率与寻租活动有确定的关系,从而支持了进入壁垒、价格合作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对X效率的影响。研究显示,X效率与企业组织形式和监管等因素关系不大,而与保险公司的规模相关。这与 1993年Cummins与Weiss研究的结果吻合。

(三)随机前沿方法(SFA)

SFA也被称为经济计量前沿方法,它对成本、利润或者投入、产出和环境因素之间生产关系的函数形式作出假定,允许存在随机误差。该方法还设定包含无效率因素的组合误差模型,假设无效率遵循通常为半正态分布的非对称分布,而随机误差遵循对称分布(通常为标准正态分布)。 Yuengert,A(1993)利用SFA,通过估价混合误差的成本边界为效率测度作出了重要贡献。该模型对规模效率与x效率进行了更有价值、更充实和完整的论述。研究表明,只有当保险公司的资产达到15亿美元以上,规模效率存在。Cum— mins与Zi(1998)用SFA、DFA、DEA和FDH等多种方法研究得出结论,即效率评估方法的选择对效率研究的结果会造成显着的影响。Cummins与Weiss(1993)、Yuengea(1993)、 Gardner与Grace(1993)检验了美国保险人的X效率,每一个研究都运用了不同的随机前沿方法和模型说明,并且得到丁不同的结果(Bergerl993)。

五、国外保险市场效率研究的评价及启示

梳理国外文献,无论从数量还是研究的系统性及深度和广度等方面,对保险业效率的研究都相对滞后于对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效率的研究,但近年来的进步很大。概括起来,大致体现了如下特点:(1)主要围绕两条主线进行:一是在 Rothschild-Stiglitz(1976)模型的基础上,以道德风险、逆选择存在的不对称信息环境为约束条件,对保险市场均衡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二是20世纪90年代后更加重视对微观保险主体的效率研究,更多采用经济计量学和线性规划等最新方法研究保险业的相对效率。(2)侧重研究某种类型的保险机构效率的较多,如Fukuyama(1997)、Hardwick (1997)、Cummins与Santomero(1999)、Cumminsetal(1999)和Meadoretal.(2000)等对人寿保险市场进行了重点研究;其他学者对财产和责任保险机构、医疗保险市场等不同市场效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而对保险业和保险市场进行系统全面分析的较少。(3)研究方法更加注重实证性,基本上能把经济学、金融学的最新理论同步运用在保险效率的研究中。(4)许多研究集中对技术或规模效率的研究,而比较忽视配置效率的研究。(5)近年来,基本是对相对效率即前沿效率的研究,即把同类型不同保险公司的效率进行排序,找出保险行业内“最佳经营”保险公司的差距,而不是单一研究某家保险公司的投入产出状况;也可以说,更注重效率的横向比较。而且,研究的样本数不断增大,体现出学者注重研究保险机构效率与保险行业总体效率的趋势。总体看来,国外非常重视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定量研究,能把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结合起来,为客观评价保险市场效率、促进保险机构提高效率和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提供了有价值的理论指导。

国外现有文献不足之处在于,一是未能把握保险市场效率与风险问题内在的相关性,没有把风险因素纳入保险市场效率研究的框架当中来构造统一的评价模型;二是未充分考虑宏观经济背景,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视角全面、系统地研究保险市场效率。

中国保险业20多年的快速发展成为金融业增长的亮点,但是保险业高速的规模扩张是否伴随保险业效率和经营效益的提高是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从长期发展的观点看,中国目前的保险市场存在着交易费用高、高赔付率和高费用率与保险经营效益低的反差,保险企业内部累积着一定的潜在经营风险,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保险业采取的是一种片面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和效益的外延式粗放型经营模式。如果保险业处理不好规模、效率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单个保险企业不但难以发展,还将酿成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降低整个社会效益,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对于保险市场的效率进行正确评价,研究效率评价方法、模型、框架以及影响效率的相关因素等,应该成为保险理论研究的重点之一。尽管效率研究方法和数据等的差异使国内外保险业的效率难以直接对比,效率的影响因素也不尽相同,但国外大量研究的结果对于国内来讲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保险业效率的研究同样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第一,研究的结果将会有助于检验保险业的若干重要变量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关系,如保险公司规模、产品多样化、组织形式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第二,为管理者、保单所有者、股东和监管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对于提高保险公司管理绩效、完善内部管理水平提供评价依据也具有重要意义。第三,不同层次的效率测度数值有助于全方位把握保险机构的效率状况和保险业总体效率,有利于社会客观评价中国保险业对于经济金融发展的作用和社会贡献。第四,为保险监管机构评估监管效果、调整监管政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在中外保险机构同台竞争,保险市场快速扩张的环境下,无论是保险机构本身还是监管机构,都应该高度重视效率的研究。我们应结合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深入系统全面地分析和研究中国保险市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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