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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状况心得体会

2012-07-16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条件较差。一是企业规模小,生产能力小,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低,大部分小作坊小企业都是进行简单加工,年销售额一般在5万元以下,生产无规律性;二是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较为普遍,特别是一些生产准入门槛低的产品;三是生产车间或加场地卫生环境差,达不到卫生标准条件;四是原材料的购进渠道不规范,很多原辅材料都是直接来自农户手中或者集贸市场,甚至还有“三无”产品;五是内部管理不规范,80%以上的小作坊小企业没有制定各类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六是添加剂的使用不规范,添加量往往超标或达到限量“临界点”;七是产品自检能力差,90%以上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不能进行最基本的食品质量检验;八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70%的业主仅有初中文化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没有。

(二)质量意识薄弱。业主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重产量轻质量,原辅料的购进不进行索证索票;生产销售不进行任何记录;工艺流程的控制完全依靠经验和感觉;在不具备自检能力的情况下不进行送检或委托检验,甚至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性抽验抱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对有关部门的宣传和责令整改置若罔闻。

(三)监管难度很大。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下岗工人或者农民、自谋职业者等,小企业小作坊生产是他们赖以谋生的主要手段,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味采取关停并转等手段,容易引起经营从业者的激烈抵抗,甚至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政府也处于“两难”局面。二是部分乡镇鉴于招商引资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压力,对小企业小作坊(主要指有证照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管理比较放松,甚至个别有保护的现象,基层政府对小企业小作坊这项工作的不支持、不理解也成为了监管的难点。三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管理的多头化,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食品的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场所的卫生许可和人员卫生管理由卫生部门负责,无照生产经营的取缔贵工商部门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难以形成合力、监管的效能也大大降低,一旦出现了问题往往出现没人管的现象或者相互推诿。四是监管制度建设的滞后。目前,该县质监部门推行了登记管理制、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开业歇业申报制、例行巡查制、整改复查制、区域整治制、动态监管制等七项制度,但这些制度由于都是部门制度,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约束力很弱,县政府层尚未出台有效的监管制度。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管职责。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因其规模小、数量多、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和就业门槛低等特殊性,在我国将长期存在。 国家虽然已确定了“分段监管为主”的食品监管分工原则,但由于大量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是前店后厂、即做即卖、时停时开的和出没无常的流动摊贩,很难从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上划分,从而确定监管主体的责任。因此,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必须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可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也可划分不同情形由两个部门分别管理,如属于自销方式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前店后厂、街头摊点、流动销售)可由工商部门或卫生部门单独管理;其他类别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可由质监部门单独管理。当然,这里可能涉及到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这就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二)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和各级省市政府应出台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管理的有关法规,强化依法监管;法规应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认定、基本准入条件、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食品销售区域、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在短期内难以达到有关部门设置的准入标准的下作放小企业,考虑到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需求等因素,应根据当地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产品分类和特点,研究和确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制定出准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基本规范。对于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且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基本规范要求的少数企业,应当坚决予以取缔。

(三)健全监管制度。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产品质量公告制,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要严格实行生产备案制、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制和监督性抽验制、日常巡查制。

(四)形成监管合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主要部门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要定期通报有关监管工作,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同时,税务、城管、环保、街道(乡镇)等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工作的开展,如:税务部门对产品质量、企业信誉和生产条件较好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可实行减免税费,城管、环保等部门对违规小企业小作坊也要在职能范围内实施严格管制等。

(五)加强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公司+基地”等模式进行合作生产;在社会主义性农村建设过程中,可通过《村规民约》恰当的载体,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在行为上进行自我约束,不断推进“标准生产、规范经营、打造品牌”目标的实现;可将本地具有特色的食品加工业建设列入当地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建立集中加工场所,引导企业入园,进行集中管理;同时通过“以大带小”、企业合并等方式进行规范

(六)强化培训教育。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从业人员和业主文化水平一般不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法制观念也不强,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定期举行免费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逐步引导他们提高生产经营条件,严把产品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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