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文化项目,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2004年以来,我区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9年,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在我馆成立宝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目前,保护中心已挂牌成立,硬件设施基本齐全,各项保护工作已全面启动。两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工作人员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非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坚实的保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宝塔区文化馆成立了以馆长张瀚笙为组长,副馆长杨燕燕为副组长,7名文化馆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制定了《宝塔区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意义、具体要求、方针原则、保护范围、保护制度等,落实了组织保障、工作职责、经费来源、宣传交流等工作责任。明确了宝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此“工程”的具体实施单位,保证了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科学规划。组织实施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对我区民间文化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在工程启动之初,我们便制定了《宝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规划方案》,按照“长远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将工程时间定为12年,分为三个阶段:2004年至2007年,为普查和抢救阶段,2008至2011年,为全面开展和重点保护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为补充完善、健全机制和开展利用阶段,同时还确定了每一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保护对象。《方案》规定,保护工作的主要范围是:民间文学(包括民族民间谚语、歌谣、故事、民歌等),传统手工技艺(包括民间绘画、雕刻、陶瓷、剪纸、编织等),民间表演艺术(包括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民间特色活动(包括民俗活动、民间节庆活动、传统游艺等,以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重在收集和保护相关文献资料、典型实物和原始场所。
(三)落实经费,形成合力。为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区财政安排了保护专项资金10万元,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专项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宣传、保护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扶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活动的开展,以及解决办公设备和器材。
二、取得的成绩
(一)开展普查工作。2005年以来,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传承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按照“区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先后深入全区11镇9乡3个街道办事处,611个行政村,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了全面普查,对2300名艺人进行造册登记,拍摄录像资料近500分钟,制作VCD光碟40盘、录音带28盘、照片1120张、挖掘整理了50个区级重点保护项目;基本摸清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起源、延续、发展、分布和保存现状等情况,及时建立了《保护名录》和《民间艺人数据库》;与此同时,建立了民俗陈列室,对征集到的民俗实物和文献资料,进行了分类保存;与宝塔区民俗协会合作编辑出版了《民俗系列丛书》10本。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氛围。非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刚刚开展不久,社会上对此缺乏基本的认识和足够的了解。要发动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首先必须让人们充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进而唤起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激发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因此,我们通过全区的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展开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工作。与此同时,在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我们还组织专人通过传单,展板等措施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
(三)突出重点、积极申报。目前已申报成功国家级保护项目2项(花木兰的传说、陕北窑洞建造技艺),市级保护项目7项(丁庄女子腰鼓、陕北祈雨、陕北老布鞋、延安老酒、延安油糕、木兰鼓),区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0项陕北蓝花花的传说、陕北席编技艺、陕北腌酸菜技艺、四月八清凉山庙会等。
(四)重视传承人队伍的建设。采取了发掘、培育、扶持等有力措施,努力改变目前民间艺术队伍后继乏人的现状,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为传承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艺术传承人,尽力保护,在经济上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民族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加强中青年艺术骨干的培养,使民族民间艺术绝技后继有人、代代相传;为民间艺术的传承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民间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五)抢救性保护文化遗产。对确属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而面临濒危消亡的项目,例如:姚店镇的编席技艺、南泥湾香菇面、丁庄女子腰鼓,石村的农民书法、传统捏瓦烧制技艺等,采取了拍摄音像资料、收集实物、派人专学等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
(六)重视继承发展。充分发挥宝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例如:在宝塔区万花乡花源屯建立民俗文化村。积极探索出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新路子,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效益,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七)加强保护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需要有一批素质高、业务精,对民族民间文化有浓厚感情和热情的专业队伍,形成民间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研究和管理的人才资源。为此,“非保”中心创造条件对办公室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建设出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八)开展了“宝塔区历史文化名镇——临镇”的申报工作,这将对这一古老名镇的旅游产业开发起到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虽然做出了一些积极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此项工程仅仅才开始。目前,还存在着不少突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一是少数地方领导认识不到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四是有些濒危遗产项目得不到及时抢救和保护;五是对传承人的保护缺乏有力的措施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而又浩大的工程,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而又重大的使命。我们要以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稳步、健康有序进行;为弘扬和光大中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