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防为主,抓好综合防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流动人口、农村人群、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等为重点宣传对象,开展以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安全套使用、毒品危害、清洁针具使用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健康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及性道德、性健康的教育,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洁身自好,并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
(二)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
在本县较具规模的宾馆、招待所及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摆放安全套,在人流集中、娱乐服务业较多的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套自动发售设施。在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业务的医疗服务机构摆放安全套,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考虑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三)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各部门要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把住医疗用血第一道关口。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用血前严格实施艾滋病监测制度,确保用血安全,坚决杜绝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高度重视艾滋病医源性感染问题,特别是加强对外科、口腔科、妇产科和乡村及个体医疗机构等的管理,防治艾滋病医源性传播。县公安局要坚定不移地打击贩卖、吸食毒品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以至彻底清除艾滋病传播源。
(四)积极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和美沙酮替代治疗试点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力争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市场营销和清洁针具使用促进试点工作,向吸毒者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安全套促进等服务,鼓励他们积极戒毒。
(五)开展以治疗和关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
根据四川省《关于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关怀支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有特色的社区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以治疗和关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在社区、家庭获得治疗和帮助。社区要开展知识培训、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护理和咨询关怀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使社区各类人群,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性病患者以及高危人群都能持续、方便地得到有关信息与服务,营造一个有利于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的社会环境,同时不断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四、严格标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县财政局要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和省市相关规定,落实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工作所需经费,并按成都市相关要求和部署,争取在我县开展自愿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工作,落实国家的 “四免一关怀”政策,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认真执行国家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为农民及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对经济困难的病人使用常见机会性感染治疗药物适当减、免费用。积极鼓励针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其相关的诊疗费用必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孤儿提供免费上学政策,原则上由辖区内学校负责接收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这类学生。对艾滋病困难家庭要减免学费。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落实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防治咨询、筛查的工作,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免费检测工作(具体办法另文下发),降低经母婴途径传播艾滋病病毒的机率。
县民政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要把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救助范围,将收入较低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农村感染者和病人家庭减免农业税和农业附加费;全县各社会团体和部门要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参加生产活动,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和扶助性生产自救等措施帮助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得到基本的医疗和生产、生活救助。艾滋病、性病病人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从事的工作可能传播、扩散疾病的,其所在单位应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让其离岗治疗,但不得解除聘用或劳动活同,让他们享有医疗卫生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等权益并承担保密责任。
抗艾滋病治疗药物由国家统一分配、调拨。县卫生部门要严格规范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及时、有效地做好艾滋病患者救治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采取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与家庭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减少其无序流动,消除社会歧视。要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活动。同时,县司法部门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对恶意传播疾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监测,规范疫情报告
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
县疾控中心为全县艾滋病初筛检测定点单位,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艾滋病疫情监测,开展高危人群和出入境人员、长卡司机等流动人口的艾滋病疫情监测工作,准确掌握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
县公安局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等的规定,对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吸毒人员,在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后3日内通知县疾控中心,进行强制性艾滋病检查。
县司法局对犯人、劳教人员中疑似艾滋病病人及其感染者的,应当及时通知县疾控中心进行检查,对确诊为艾滋病病人的要及时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及其感染者在释放和解教前应通知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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