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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工作目标

2013-03-06

(六)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改建中小学校舍6.3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五、社会保障工程

(一)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7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70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40万人;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330万人;建筑施工企业新增参加综合社会保险8万人。(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保率达96%;参保居民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220元。(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四)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福利设施建设。建成开放市妇女儿童中心;建设“儿童友好家园”3个。完成市儿童福利院扩建工程,新增床位150张;完成3所县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城市国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100张。(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民政局)

(五)志愿者服务工作。建立完善100个标准化社区志愿服务站。(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六、医疗卫生工程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5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30%;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率95%以上;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8500个。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干预,全力做好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和灾区再生育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设县级医院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建设地震灾区乡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5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三)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孕产妇死亡率降低至16/10万,婴儿死亡率降低至9‰。(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七、百姓安居工程

(一)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农村低保户危旧房2000户。组织实施56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29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避险搬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国土局)

(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全市廉租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向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住房提供房源1.5万套;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达到2万户;棚户区改造1.55万户。(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三)加快地震灾区住房重建。2011年5月12日前全面完成地震灾区住房重建,农村重建住房达到可入住条件。(牵头单位:市建委)

(四)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

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0.5万口;建设大中型养殖场沼气示范工程4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市农委)

(五)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解决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六)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覆盖点位不少于1000个。在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中心城区和郊区(市)县城固定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实施包括肉、豆、奶、蛋、粮油、调味制品、水果、蔬菜、食用菌、水产品等3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查处打击力度。开展食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定期公布抽查结果;继续抓好诚信计量集贸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计量监管长效机制。新建和改造12个配送中心、13个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新建、改建工程。(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完善“XX通”服务功能。全面改造已建成的“XX通”信息亭,新增60个以上,提升完善信息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八、基础设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