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全省文明城市”争创活动,是今年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股室单位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按我局的创建工作要点和方案措施,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成立组织,明确职责。成立争创“全省文明城市”活动组织,确定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保持工作联系,肩负起落实区文明委和区直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中各项任务的落实。
3、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文明谯城这个目标,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改变机关单位面貌,提高全员的公民素质和单位品位。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群广泛参与的原则,努力打造区直机关创建的品牌,展示自身的文明创建风彩,促进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
4、建立制度,认真考评。依据区文明创建考核标准和方法确定自评内容,采取积分式考评,平时采用定期考核。对重点工作和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部位实施专项督查考核;对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由局文明办按计划要求和重点内容,分月份抽查、季度评比、年终总评进行考核,考核分数计入责任单位考核总成绩。
5、 责任追究,表彰奖励
各股室(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展开活动,因自身工作不到位,影响创建进度和工作的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等现象,造成影响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中,因工作不力致使有关工作出现扣分的,对责任股室单位评先和个人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
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验收工作中表现优秀、工作扎实的股室单位和人员积极推荐优秀表彰,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内容给予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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