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3、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4、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企业应组织项目部要做到“六个一”,即出一期安全宣传黑板报、张贴一套建筑安全宣传挂图、布置一组“安全生产活动月”宣传横幅标语、放映一场安全教育电影、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
,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安全监理职责为内容,落实其社会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一)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宁海出发,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贴近实际,扎扎实实,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局办公室、建管科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电影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群众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三有:有专题动员、有横幅标语、有专栏专版;二开展:开展应急培训、开展纠违检查;一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在全县建筑行业营造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氛围。
(三)局法规科、质安站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主线,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实效。
(四)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科室、各单位应及时将本科室、本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方面的创新点信息(不少于二篇),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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