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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思路

2012-10-23

一是构建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生产设施建设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分阶段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的重建、改造、管护和运营工程;继续推进江河重要控制性工程及大江大河河道整治,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设施建设,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施标准化农田建设,加大推行土壤改良的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建立起适应农业现代化要求的动植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括建立协调配套的全国重大病虫监测预警体系、重大病虫控制体系、农药和化肥使用控制体系、危险病虫检疫防疫体系和植保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服务体系;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在水禽主产区建立企业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联合育种机制,加强对引进水禽品种的评价和消化利用;继续推进互联网在农业生产和交易的普及和应用范围,提高农业科技现代化水平;继续支持六大跨省粮食物流通道中的国家级节点项目以及重要节点的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和企业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同时支持低温储藏保鲜、分选加工以及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性设施建设的难点突破。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重点建设中西部地区贫困村的人畜饮水工程,按地方需求新建供水站,彻底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以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自然村与行政村之间、行政村与乡镇之间的道路衔接建设;继续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积极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继续加大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村小水电建设工程投资力度,不断完善中西部农网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电力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循序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的融合工程;加大对农村生活设施的管护力度,切实巩固农村生活设施建设成果;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切实夯实农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环节。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重点工程,搞好学校规划布局,加大先进教学设备配备,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重视普通和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以县(市)区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鼓励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电话和网络建设村村通、“西新工程”(西藏、新疆等边远省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农村重点文化设施和乡镇文化站、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改革措施

(一)调整分配结构,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

破除传统二元财政分配结构,协调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其它建设的投资平衡,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积极调整宏观政策趋向。应当及时地把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调整到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通过制定一套有的放矢而又切实可行的政策,在更加平衡的宏观经济增长的范围内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给予更大的支持,从而加大政府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二是政府在财力增长的情况下,要科学把握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和补贴方式。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中央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要对中西部地区降低配套比例,不断增加对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力度;三是采取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办法加强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共同将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投资向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倾斜。

(二)吸纳社会资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

依赖政府提高财政投入比例的同时,还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逐步形成以地方投资为主体,群众集资投劳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格局。一是强化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管。完善农业资金拨付使用制度,建立严格的支农工程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机制,杜绝支农资金挪用、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加快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力量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通过创新引导商业银行涉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将部分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变为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综合运用对项目直接补贴和对银行招投标补偿两种运作方式,鼓励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当中来。

(三)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众多部门和诸多环节,须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实施项目建设。一是实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组织领导机制;二是加强部门间、上下级间的协作与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环节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三是切实加强与本系统上下部门之间、同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市乡村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快农村改革,形成科学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运模式

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改变原有模式的“公地悲剧”,充分发挥投资使用效率。一是要解决管护经费来源问题。在基础设施规划阶段就要考虑运营管护经费问题,将其纳入项目总投资或明确管护经费来源,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对已竣工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主体,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三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和运营方式。对于纯属公益性、准公益性的以及小型基础设施分别采用不同的管护方式,明确管护责任;四是积极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扶持辖区或灌区内水利管理协会、用水协会、环境协会、股份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由协会负责工程维护管理、费用收取,以及工程更新改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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