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电视资源将优秀的戏曲剧目加以挖掘、整合,利用电视传播的特点,将竞技性、观赏性和知识性有机结合,走出一条戏曲文化与电视艺术的交融之路。
3.将电视传播的主要方向放在挖掘新一代的演员和观众群上,通过不同节目的组合、编排,有针对性地确定不同类型的受众,把保持老观众和培养新观众作为重点来抓。
4.确立戏曲电视栏目的品牌意识,提高表演艺术水平,加强戏曲节目的竞争力、影响力,改善戏曲生存环境。
5.当戏曲在社会上作为文化消费品时,必须增加节目的互动、内容的多样,加强趣味性,这样才能提高戏曲节目的收视率。
6.通过电视媒介平台,针对当前的新闻热点,吸引更多观众进入剧场,让他们能和演员面对面地进行交流,可以直观地欣赏到戏曲艺术独特的魅力和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
当传统与现代发生碰撞,当戏曲与电视产生融合,前者不应该被动、哀叹,更不能盲目陶醉与乐观,而应将思路与当前社会文化中的种种现象相交融,并找准自身定位,充分利用后者扩大影响,产生良性互动。传统与现代,戏曲与电视并不矛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戏曲艺术既要融入时尚的元素,又要保留本体的特征,更应充分吸纳各种艺术的养分,才能更好的延续和发展下去。
作为古老的传统艺术,中国戏曲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魅力。而电视作为传播最广泛的媒介,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千家万户。戏曲与电视的结合,增强了彼此之间的活力,展示了光明的前景。
只要双方在坚守自身艺术特性的基础上,逐步在融合过程中发现并提炼规律性问题,从而探索出一条新路,定会让戏曲这朵民族之花,在世界艺术之林中开放得更加绚丽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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