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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散文体小说《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之伦理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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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6

二、“善”与“仁”的自然伦理道德观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菲尔丁的代表作,全书的中心情节是描述弃儿汤姆·琼斯的生活遭遇。该书刚刚出版不久,英国当时著名文学评论家撒缪尔·约翰逊就对这部作品所反映的道德观问题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这部作品将邪恶的主人公描绘得富有魅力,使人无从分辨是非。然而,约翰逊的这一见解却是出于对小说的误读。实际上,菲尔丁并不赞成主人公汤姆·琼斯的荒唐行为,但他所持的是另一种与约翰逊不同的道德观。正如伊恩·瓦特所指出的,菲尔丁只是试图向我们展示这样一种道德观:“他相信道德决不是根据公众舆论而对本能进行压抑的结果,道德本身乃是一种向善或仁爱的自然倾向。”因此,菲尔丁才在作品中塑造了一位品性优良,但却难免过失和荒唐的主人公,并且试图向读者表明,与琼斯形成对照的布利非才是人们应当反感和唾弃的。

与十八世纪的许多启蒙思想家一样,菲尔丁认为,道德来自于人的天性,美德是一种不计功利的善。因此,正是通过汤姆·琼斯与布利非之间的鲜明对比,菲尔丁充分肯定了发自天性的“自然道德”,而反对虚伪做作的“文明道德”。琼斯从小虽然淘气顽皮,但是,从他对待黑乔治一家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他的优良品性。他和黑乔治一同偷猎,然而,所得的大部分都给了黑乔治一家,若是被人发现,琼斯又总是独自承担罪名。他还不时地给贫穷的黑乔治一家以各种照顾,用奥尔华绥送他的礼物卖钱来救济他们。琼斯这种宽厚的心肠,在乡村里受到了很多穷人们的称赞。用苏菲亚的话来说,琼斯的为人堪称“英雄般的高贵和天使般的善良”。琼斯的天性中就带有优秀的品质,这一直是作者所强调的,同时这种品质也多次在不同的事件中反映出来。

作品中最能突出他的高尚道德的有两件事情,一是他前往伦敦的途中遇到强盗抢劫;二是他帮助耐廷盖尔先生和南锡完婚。正是通过这两件事情,菲尔丁向我们展示了琼斯超于常人的高尚品质,也充分肯定了那种出自天性的“自然道德”。

第一件事是这样的:走出巴尔涅特不远,琼斯和巴特里奇遇到了一位样子文雅的陌生人与他们结伴同行。当听说琼斯身上带有一百英镑时,这个人突然掏出枪,向他们索要那笔钱。琼斯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三个多畿尼交给他,可是当强盗要求要那一百镑时,琼斯坚决地拒绝了他,因为那一百镑不是他的,而是苏菲亚遗失的。于是,他们打斗了起来。最后,强盗不敌琼斯,被琼斯制服。受了惊吓的巴特里奇这时要求干掉这强盗,可是当琼斯听说这个强盗是因为妻子要生孩子,家里困难迫不得已才抢劫时,不仅将他放了,还把自己仅有的几个畿尼的一大半给了他。那位行劫的汉子对他感激不尽。琼斯来到伦敦后,借住在密勒太太家。他听说她的表妹夫家里生活困难,就慷慨地将自己所有的钱拿出来,让密勒太太用来资助那家穷人。最后,密勒太太的表妹夫亲自来感谢这位恩人时,琼斯不禁大吃一惊,原来这位安德生先生就是他在途中遇到的强盗。由于琼斯的帮助,这家人有了床睡,有了面包吃,他妻子的病也好了很多。安德生对琼斯感激不尽,琼斯也把能够帮助别人当作最大的快慰。这件事集中体现了琼斯的诸多高贵品质。在遇到强盗时他勇敢而果断,在钱财上他仗义疏财,对待弱者他富有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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