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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
邓小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不忘自己“是中国人民的儿子”,为人民服务始终是他坚定不移的理想和追求。在他经历了“三起三落”后的第三次复出时,他不计个人恩怨得失,明确坦言自己不是做官,而是为人民做事的。他为人民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通过改革开放逐步使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针对党内一些党员公仆意识淡薄、忽视人民利益、贪污腐败等一系列问题,邓小平提出中国共产党必须继承和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论何时都要“恢复和发扬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最终使邓小平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邓小平对毛泽东人民观的发展和创新
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最重要的问题进行了长期探索,但总的来看,如邓小平所说,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因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清楚,才导致了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屡遭挫折,历经坎坷。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和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显然有着较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也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人民观。邓小平就是在探讨和明晰这一重大问题的过程中大大发展了毛泽东的人民观。
(一)由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不同,毛泽东与邓小平对划分“人民”的标准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看法也不同
1、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的认识差异使两位领袖有了不同的“人民”标准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力量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社会的性质是由这一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的,因此,要认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必须首先搞清楚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不容否认,毛泽东在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反复。在中国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把握是正确的,由此决定了他对敌我矛盾的认识是正确的,从而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向前发展。但在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后期,尤其是在党的“八大”以后,随着反右运动的扩大化,毛泽东又提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从这一认识出发,毛泽东赋予了“人民”以独特的内容,从而明确了人民的划分标准。他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发现,毛泽东在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的范围进行界定之时,也伴随着对“敌人”范围的界定,这恰恰是对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的反映。从对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的认识以及特定的“人民”内容出发,虽然毛泽东历来强调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但却在依靠什么样的人民群众上出了问题,毛泽东的这一失误比较典型地表现在他对待知识分子和党内持不同政见者的问题上。由于毛泽东对知识分子的作用认识不足,使得知识分子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甚至将知识分子排除在“人民群众”这一范围之外。同时,由于毛泽东十分自信自己真正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他把党内一切持不同政见的人都视为严重脱离人民群众者,并最终导致了阶级斗争扩大化,造成了人民内部的大混乱,严重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我们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从这一主要矛盾出发,邓小平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中丰富了毛泽东的“人民”标准:第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邓小平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政治意义,使“人民”的划分具有了双重政治标准,即除社会主义标准(对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领导是赞成还是反对)外,还有爱国主义标准(对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赞成还是反对),从而建立起新时期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第二,邓小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一切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人们都纳入到“人民”的范围中来,赋予了“人民”予更多经济的意义。他认为,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全面把握人民的内涵,不仅要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还应该从生产力的角度来进一步分析。新时期“人民”的划分除了政治的标准外,还有经济的标准——是否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一标准紧紧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为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主观认识到或只有客观效果,只要一个人对社会主义发挥肯定作用,有助于社会主义发展,他就是人民中的一分子。据此标准,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依靠力量:知识分子成为了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条件下的雇主阶层、香港、澳门的剥削阶级(尽管数量和存在范围都很小),也被纳入到新时期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人民”的内容之中。同样,在处理党内持不同政见者的问题上,邓小平主张采取比较“温和的方法”,以“同志”的态度正确认识和解决党内认识的分歧。这样,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出发,大大丰富了毛泽东的人民标准,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取得了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
2、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目的”的认识差异使两位领袖有了不同的人民根本利益现
在对社会主义目的的认识上,应该说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有共同之处,即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但在对什么是人民的根本利益问题的认识上,毛泽东和邓小平却有着不同的理解。毛泽东在对人民根本利益的认识和表达上曾经有过严重失误。一是错误地认为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于阶级斗争,只要解决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谁战胜谁的问题,就是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要解决了反修防修的问题,“党不变质,国不变色”,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得到了保证。二是错误地认为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于坚持某种固定的社会主义模式。[9]在俄国十月革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大都侧重于从生产关系或从社会主义的制度方面,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毛泽东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生产力的发展,而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对生产关系的建立和完善上,毛泽东把对社会主义的目的的理解侧重于完善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无产阶级专政,使劳动人民从被压迫被剥削的状态下解放出来,获得彻底的精神大解放,成为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句话,毛泽东在对人民根本利益的理解上,错误地认为只要坚持“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生产”的公式,就能给人民带来幸福,任何违背这一公式的主张和做法都被认为是对人民利益的背叛。[9]为此,他特别强调人民物质利益的一律平等,主张分配上的大体平均,反对物质刺激,反对多搞个人消费,主张多搞集体福利,从而形成了具有浓厚“平均主义”色彩的社会主义思想。毛泽东晚年的社会主义思想中始终贯穿着一个基本观点,即小生产的平均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平等的乐园,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这种对人民根本利益内涵认识的偏差,导致了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迟缓,人民过着共同贫穷的社会主义生活,人民利益实现的程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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