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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解构主义者有关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09-29

在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之前,语言学研究的重点在于语言的意义且不受语境影响。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试论解构主义者有关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

在奥斯汀看来,所有的句子都可以看作施为句,每一个施为句都包含三种言语行为: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奥斯汀认为,不严肃施为句是非主流的、少数的、边缘的、寄生的,是非常规的例外情况,在研究时不予考虑,悬置起来。奥斯汀还为以言行事和以言成事的有效实施设置了一个条件:必须存在一套能带来规约性效果的、为普遍认可的规约性程序,这个程序包括由特定的人在特定的场合说的话。在某一具体事件中,特定的人和特定的场所必须符合特定程序的要求,且程序必须由对话双方正确而彻底地执行。德里达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建立在对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解构基础之上的。其主要观点体现在《签名事件语境》中。

试论解构主义者有关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

德里达的解构策略是:“所有与本质、原则或中心有关的名称都总是指向一个恒定的在场”…这些恒定的在场引出了一系列二元对立,如意义/形式、真实/虚假等。在这些对立中,前者代表原生性在场,具有先在性;后者是衍生的是对前者的补充。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哲学从根本上否定了在场和本源,只有延异的痕迹,延异通过空问上的置换和时问上的延误将本源性在场永远放逐了。这样,任何立足于在场的等级对立就自我颠覆了。奥斯汀设置的严肃、不严肃的二元对立正是德里达解构的对象。在设置二元对立的同时,奥斯汀还设置了“须存在一套能带来规约性效果的、为普遍认可的规约性程序的条件”。在德里达看来,这些规约性程序当然能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被转述或者说重复。正是这个重复性颠倒了奥斯汀的二元对立。例如:“明天送你一辆车”这句话,生活巾做出承诺能带来言后之果,是严肃施为句,而在舞台上说这句话则不能带来言后之果,所以被认为是不严肃施为句。在德里达看来,后者并不是前者的补充。生活中的承诺是规约性程序或者是套话的重复,舞台上的承诺则是这个程序本身。舞台上的承诺不能收到言后之果不具有实在性,因此,我们可以把它看作元话语,是话语的话语生活中的承诺只是对这个元话语的不断重复。这样德里达通过重复性和延异的概念就颠覆了奥斯汀的二元对立,这也正是德单达有关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观点。

关于语境,德里达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不能将语境产生意义的功能绝对化:意义产生于语境中语境具有不可穷尽性,还有被延异的可能,语境是开放的随时随地都有被进一步描述的可能。此外,德里达还把无意识的欲望引人了语境。“如果把尤意识的欲望归人语境因素,那么许多言语行为的意义将变幻不定。”在德里达看来,无意识足无法把握的变化的,受无意识影响的语境具有无意识的特点和无限的开放性。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试论解构主义者有关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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