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8-13
在国家利益及政府行为的关系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着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简单的阶级利益观,另一种是抽象的国家利益观。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国家利益与政府行为的关系。
一些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者片面地理解马克思关于国家实质上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的观点,把国家利益与统治阶级的利益加以简单的等同,从根本上否认在统治阶级的利益之外存在着其他的国家利益。他们坚持认为,自从国家产生后,从来就不曾有过国家利益,而只有阶级的利益。这种观点的错误就是把实质和形式完全加以等同,认为既然国家利益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应有丝毫的区别,因而否认国家利益中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之外确实还包含着部分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它否认国家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程度的公共性。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这种机械的理解,不但违背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思想,而且也无法解释现代国家两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其一是国家活动的双重性,或者说国家的阶级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其二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国家利益至上”原则。如果把国家利益完全等同于阶级利益,那么国家就只能拥有特殊的阶级统治职能,而不可能拥有社会公共职能。然而,任何国家的活动或政府行为都具有双重性。国家本身就是在一定规模的公共职能基础上产生的,随着国家的发展,它的公共职能也在不断增大。在现当代,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差不多都离不开国家的公共社会管理。国家在基本建设、科研规划、公共卫生、国民教育、交通运输、社会福利、治安警察、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生活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毫无疑问,这些公共职能的实现,既有促进统治阶级利益的一面,也有促进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面,否认国家利益中包含有一定程度的公共利益,从而否认其公共社会职能的存在,是与国家的现实发展趋势相背离的。
在国家与国家的交往中,追求国家利益,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是政治家和外交家的行为准则。在这里.国家利益所包含着的内容极为广泛,大至国家领土的完整、主权的独立,小至公民的贸易和旅游。毋庸讳言,外交家们所追逐的国家利益主要是该国统治阶级的利益,但是,对外关系中的“国家利益至上”原则却也大量地包含着全体国民共享的社会公共利益。与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者正好相反,西方的一些理想主义者则把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加以完全等同,从而认为政府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脉相承的。他们没有看到或者不承认国家利益的阶级性,从而否认政府行为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在国家利益与政府行为关系上的理想主义观点,特别盛行于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阶段。西方理想主义者的这种天真观点不断地被各国政府的无情事实所摧毁,政府官员或权势集团在国家利益的名义下营私舞弊,追逐私利的实例在许多国家都是触目惊心、俯拾皆是,铁的事实使得当代的多数西方学者也清楚地认识到,组成政府的官员也带着各自的自我利益,并且不失时机地追逐自己的利益。社会的各个利益阶层也总是想方设法地使用各种手段,包括经济贿赂和政治压力,促使政府的政策朝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向倾斜。因而许多西方学者对传统的理想主义国家利益观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他们说,政府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利益交换过程。“在每一种过程中,个人投身于社会相互作用以图推进他们自己的目标(不管目标是什么)。在参与社会活动的个人的目标或目的之外不存在别的目标或目的。……根本没有‘社会目的’、‘国家目标’或‘社会福利机能’诸如此类的东西”[1]。由于国家利益的逻辑优越性使它成了团体和个人行为合法性的最终源泉之一,因此,除了政府行为受它驱使之外,许多非政府的行为也受国家利益的驱使。任何行为一旦与国家利益挂钩,那么行为的合法性也就得到认可。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国家利益与政府行为的关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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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治外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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