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8-04
2009年12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Ostrom),以其在经济管理分析,特别是在公共资源管理分析方面的卓越贡献, 以下就是由威廉希尔app 为您提供的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的主要思想。
奥斯特罗姆教授在四十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创作了20余部著作和近200篇学术论文,其中代表作是1990年出版的《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一书,已经于2000年译成中文出版。此书解决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奥斯特罗姆教授通过长达15年对美国各大洲公共池塘资源的研究以及对警察服务的研究,发现了在斯密和霍布斯的主权理论之外存在“第三只看不见的手”,从而创建了自主治理理论。该理论的提出,对于公共事务的治理、解决公共事务困境,提供了全新的分析思路和制度架构,对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并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自主治理研究的热潮。
西方的治理思想最早集中在对政权形式的探讨,如霍布斯、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孟得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以及圣·西蒙的专家(技术官僚)治国理论。但公共治理理论正式产生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它主要探讨人类社会与自然资源的管理方式,核心问题是权力的多中心化。一般而言,治理是指“权力的运用”,其中权力是指责任和控制体系。治理标志着政府管理含义的变化,指的是一种新的管理过程,或者一种改变了的有序统治状态,或者一种新的管理社会的方式。RobertLeach认为“治理是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面对面合作方式组成的网状管理系统”;Muller(1981)把治理定义为:关注制度的内在本质和目标,推动社会整合和认同,强调组织的适用性、延续性及服务性职能。VincentOstrom在分析了美国西部资源管理,美国地方政府与大城市治理之后,提出了包括多中心公共经济、多中心的立宪秩序,多中心政府体制理论在内的多中心理论体系。MichaelMcginnis利用多中心自主治理框架探讨了民主自治的实现形式。
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的一些学者,如中国人民大学的毛寿龙教授及其研究团队、浙江大学的于逊达和陈旭东教授等,介绍和引进了自主治理的理论和思想,为我国学者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打下了基础。俞可平、王锡锌等学者探讨了多中心治理的途径,指出公共参与、公民社会、专家决策、政府与非赢利组织合作是参与治理的重要方式。此后张鑫、刘振山、汪小兵、高轩、神克洋等也对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思想进行了介绍和评述;陈剩勇、苏杨珍、谭宏、刘琦等还结合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实际,进行了一些自主治理的实证研究;樊根耀、杨曼利等也以自主治理的观点研究了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然而从总的情况看,国内对自主治理理论的介绍还不够全面,相关的研究不够成熟,还需要进一步对其思想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本文将从自主治理理论产生的根源、框架体系以及后续发展的思路入手,围绕奥斯特罗姆教授的实证案例,介绍自主治理的思想和制度设计方法,并讨论其实践意义。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的主要思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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