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国语·郑语》)“和”,来源于作物生长所需要的阴阳调和,和谐就能生长万物,相同就难以持久。用别的事物去协调另外的事物,叫做和谐,所以能丰厚增长并吸引万物。“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和为贵”是孑L子德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蕴涵着深刻的理性价值。因此,“和”由原来阴阳调和之意,引申为指人际关系及不同事物之间的和睦、和谐、融洽。在孑L子那里,“和”即“中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孑L子解决社会问题的着眼点旨在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改变不良的社会风气,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这种思维模式与中国“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和整体主义的伦理价值模式是合光相配的。这种力求人际和谐社会稳定的思想,是传统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儒学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的关键。
礼治解决社会问题方法论的逻辑起点是个体修养,逻辑终点(最后的目标和归宿)是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和谐。在个体修养问题上,强调的是自我对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的遵从。孔子以君子的道德人格为和谐的典范,以“智”、“勇”、“信”、“义”、“忠”等作为君子的基本人格要求。个人要恪守礼法,自我控制,不得妄为,与社会的发展形成有机的协调。在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关系上,孔子认为,“仁者爱人”,人与人要互相爱护,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这就要求人们社会生活中做到上下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爱、兄弟有悌、朋友有信,以仁爱之心对待一切人,在人际交往中注重人的价值,把别人也当作与自己同类的人看待,以人为人,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爱的和谐人际关系。这样由内而外、由点及面,家庭和顺,国家有序,天下就会进入和谐状态。
依据礼义文化机制回归生命的意义世界,避免因礼义失范导致的精神萎靡与价值虚无,重新恢复生活、家庭、社会、文化、体制应有的人性化、人文化特征,乃是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的一大关键。以礼为治是中国古代社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礼治观对当代中国“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具有重大价值,必须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