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封建专制制度 高扬人的思想解放
与明清之际经世实学思潮相并行的是蓬勃兴起的社会批判思潮。如果说明清之际的经世实学思潮侧重于“科学”的层面,那么,社会批判思潮则侧重于“制度”、“民主”的层面。在明清之际。人文启蒙思潮不是来自于外部力量。而是萌生于理学内部自我批判、自我否定的结果。由于理学存在的基础之一就是从宇宙本体论的角度论证儒家纲常伦理的合理合法性,因此它一开始就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后期长达六百年的官方意识形态。与它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社会功能密不可分;另一方面,理学的过分政治化、庸俗化及空谈性理、空疏无用,在社会转型及民族、政治危机时期往往成为思想家批判的对象,这时候,这种理论形态的内部就悄悄孕育着一种自我批判、自我否定的理性自觉与理性精神,孕育着摆脱封建礼教束缚,追求个性自由、个性解放、个人幸福、个人利益,追求真理的精神动力和启蒙意识。从而滋长出人文启蒙思潮的缕缕曙光。
明清之际,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沿袭了近两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其弊端已暴露无遗,由于清初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思想家们已经把批判的焦点从一家一姓之兴亡转向对整个封建制度的深层反思。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的大胆揭露和深刻批判,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对“封建君主”的揭露和批判:一是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揭露和批判。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一直存在着“非君”、“君为害”的思想意识和传统,蔡尚思先生把中国思想史上对待“君主”、“君权”的各种观点归纳为“宗法世袭、选贤让贤、虚君无君等几大派”。从孟子的“民贵君轻论”、鲍敬言的“无君论”直至邓牧的“君为害论”都对“封建君主”提出了抨击。晚明时期,以王艮、何心隐、李贽为代表的“泰州学派”(王学左派)是明后期人文启蒙思潮(在正统的思想家那里,把他们的表现称之为异端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对两千年来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积弊有了更深层的理解,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从而开启了明清之际怀疑、揭露、批判封建专制制度的序幕,成为明清之际人文启蒙思潮的一个重要内容。李贽以“贬尊抑圣”的方式对封建君主提出了严厉批评,在他眼里,无论君主还是圣人,都是一般人,“既不能高飞远举”,也常怀“势利之心”,甚至有时一般“夫妇所不能者,则虽圣人亦必不能”。因此李贽告诫人们“勿高视一切圣人也”。李贽的这一思想言论在当时社会确实振聋发聩,震烁千古,从而遭到统治层的残酷迫害与镇压,他的思想言论被明统治者定性为“敢倡乱道,惑世诬民”,所有“已刊未刊”的书籍一律“尽行烧毁,不许存留”。清统治者也把李贽视为“狂悖乖谬,非圣无法”,认为“其人可诛,其书可毁”。由此也可看出李贽思想在当时社会所引起的巨大震动。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且不说对任何敢于批判现行体制和制度,对任何敢于动摇封建专制根基的思想言论,哪怕只是片言只语,哪怕只是思想的流露,也耍绝对扼杀,毫不留情。就是对那些原本与批判现行制度无关的思想和言论,也往往由于统治者的疑神疑鬼,而极尽牵强附会之能事,这一点在清代的“文字冤案”中表现得最为突出。从王艮对血肉之躯的尊崇,把百姓人伦日用看成“道”,到何心隐的“无欲则无心”,再到李贽的“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可以看出他们所倡导的是一种回归人性、回归自然的内在冲动。但“泰州学派”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于他们打破了理学对人的压制和束缚,使人在摆脱理学的束缚中看到了自我的价值和人性的力量。明末清初的社会大变动,使得思想家们不再沉湎于程朱陆王之空谈,而是把关注的目光从“游谈无根”的泥潭中转向社会,转向现实,把学术研究与社会现实紧密联系起来,拓展了学术研究的领域和范围,对影响中国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进行了猛烈揭露和抨击。与明中后期“泰州学派”的异端启蒙思潮相比,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则把斗争矛头直接转向了对现实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反思和批判。黄宗羲在其名作《明夷待访录》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与社会现实相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如揭露封建专制与提倡民主权利;限制封建特权与保护工商利益;要求法律平等和赋税改革等。黄宗羲淋漓尽致地揭露封建君主“屠毒天下之肝脑”,“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的惨烈画面,大胆地提出了“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明确主张“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公开对天子的权威提出挑战。黄宗羲的这部著作无论在当时和后来,对中国思想界所起的作用十分巨大,被誉为“近代社会的宣言书”。顾炎武在提出以经学取代理学的同时,始终关注“国家治乱之原,生民根本大计”,对那些不关乎“六经之旨,当世之务者”,要“一切不为”。他认为,君主专权,危害极大,为了唤起社会民众对国家前途命运的关切,还喊出了一句千古名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唐甄在其精心之作《潜书》中,对君主专制制度也提出了尖锐的批判。他说:“天子之尊,非天帝大神也,皆人也。”他认为君主虽形有“君主”之名,实乃“一匹夫耳”。自古及今之帝王,皆独夫民贼而已,“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唐甄这样论证说:“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贼乎?”唐甄把封建君主的存在看作一切罪恶之源,虽不免偏颇。却非常大胆深刻。王夫之更是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大胆揭露和批判,指出:“天下者,非一姓之私也。”“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他主张“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傅山也对封建君主的危害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专制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把本阶级的利益、把封建君主的利益凌驾于一切之上,蔑视人的生存权利与价值,造成了社会的极端不平等,明清之际的思想家显然认识到了君主个人大权独揽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认识到了专制体制所造成的社会弊端。在对封建君主进行猛烈抨击的同时,还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一系列变革君主制、限制君主权力的主张。如黄宗羲从“设学校以公是非”、“置相”、“分治”的角度提出了变革君主制、限制君主权力的主张,他试图把“学校”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机构,从而在社会中达成一种共识,即“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他主张置相以分割君权,并提出了恢复宰相制度的基本构想。他还认为治理国家必须设置官吏,使其有职有权,不能由君主一人专断,因为官吏参与治国,“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后世骄君自恣,不以天下万民为事”。黄宗羲的这些论断,把君王与万民联系起来考察,视君主与百姓为“共曳木之人”,已超越孟子“君贵民轻”思想,深含民主气息,为明清之际人文启蒙思潮的重要思想构成。所提出的问题和所进行的理性思考皆为有感而发,切中时弊,成为明清之际人文启蒙思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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