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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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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2

4.不正之风诱发了商业贿赂犯罪心理,掩盖了商业贿赂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学观点认为,外界环境中各种不良因素反复刺激个体的不良心理,就容易诱发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又依赖于这一环境而恶性转化。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不正之风诱发和掩护了商业贿赂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又利用了不正之风。如有的犯罪分子声称“我用手中钱买你手中权,你用手中权还我更多钱”。这实际上就是所谓 “权力寻租”。根据“权力寻租”理论,掌握有权力的一方想必会寻找机会通过出租自己的权力获取好处,而拥有金钱却没有权力的一方则自然而然地会用自己的金钱换取(租取)权力。在没有科学有效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权力制度制约的前提下,这就不可避免出现权钱交易。此种现象发生在商业交易领域,商业贿赂心理必然形成。

5.作案成功强化了商业贿赂犯罪心理

在商业贿赂犯罪心理支配下,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完成之后,作案得逞后感受到“成功”的体验,表现在物质方面和精神需求面均得到了满足,犯罪人又通过肆意挥霍和享受不法利益,深深体会到了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无空“快感”,这种情况对行贿和受贿的犯罪人双方来讲都是如此,在己方获得巨大非法利益的同时,都丝毫没有给其对方带来任何损失,反而同样也带来了无尽的利益,所以,双方犯罪人在犯罪心理方面,不像暴力犯罪等那样,心中不存在犯罪的罪恶感,反而感觉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自己是在遵守“规则”办事。因此,犯罪的双方在心理上感到非常坦然。在此种心理背景下,犯罪人为寻求更大利益,进一步强化了其贪婪的犯罪心理,从而又不断出现新的犯罪动机,肆无忌惮进行新的犯罪行为。

二、商业贿赂犯罪的主要心理特征

商业贿赂的心理根源是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但心理不是机械地由现实的社会消极因素剌激直接引起的,而是要经过其大脑思想,受其业已形成的心理意识所发动、调节和控制的。由于各个商业贿赂犯罪主体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不同,因而其犯罪心理轨迹存在个体差异。主要心理特征有以下表现:

1.错误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心理学理论认为,人生观、世界观是个体心理结构中的最高层次和动力结构,又是一切心理现象的基础,决定其心理结构的发展,它可以影响认识的正确性,制约情绪情感的变化,决定主体的意志品质,调节主体的行为习惯,甚至还决定个性的发展趋势。商业贿赂犯罪主体都有一定职务上的方便条件,理应为国家、集体和人民服务,但经不住市场经济消极因素的影响,追求金钱、追求消费、贪图享受,其根源是人生观、世界观发生了变化,由此产生错误的信念,引发犯罪动机的产生,实施商业贿赂犯罪行为。

2.贪婪心理

贪婪是趋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基础。在初犯时,商业贿赂主体占有欲望是由客观环境刺激或他人的教唆引起的。但经过多次的犯罪活动而没有被发觉,他们获得了心理快感和成功的体验之后,其贪婪的欲望逐步得到强化,如此一来,犯罪人的贪婪之心急剧膨胀,贪婪心理越来越巩固。

标签: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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