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3-17
心理契约研究是当前西方组织行为和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中兴起的一个热门话题。许多组织行为学专家普遍认为,心理契约对组织内部人员的态度和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心理契约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为了对组织的本质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本文认为研究组织中的心理契约不失为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心理契约的内涵 “心理契约”是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施恩(E•H•Schein)教授提出的一个名词。他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它虽然不是一种有形的契约,但它确实又发挥着一种有形契约的作用。具体可以描述为这样一种状态:企业成长与员工发展的满足条件虽然没有通过一纸契约载明,因为动态变动而不可能加以载明,但企业与员工却依然能找到决策的各自“焦点”,如同一纸契约加以规范。即企业能清楚每个员工的发展期望,并满足之;每一位员工也为企业的发展作出全力奉献,因为他们相信企业能实现他们的预期。
最早使用“心理契约”(psychological contract)这一术语的是组织心理学家阿吉里斯(Argyris),他在《理解组织行为》一书中首次用这一术语并引入管理领域,强调在员工与组织的相互关系中,除正式雇佣契约规定的内容外,还存在着隐含的、非正式的、未公开说明的相互期望,它们同样是决定员工态度和行为的重要因素。而另一位组织行为学家谢恩(Schein)在其《组织心理学》(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中将心理契约定义为“在任一组织中,每一成员与该组织的各种管理者之间及其他人之间,总是有一套非成文的期望在起作用。”
从组织行为学角度讲,员工是抱着一定的期望加入组织的,希望借助于组织来满足自己物质的和精神的多层次需要;组织对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也是有特定目的的,力图最好地利用组织的人力资源来实现组织的目标。个人和组织间的社会交换关系无法把双方相互责任的界定完全体现在书面的雇佣合同中,但在每一个员工的内心深处,对自己该为组织付出什么、付出多少,组织应该给自己回报什么、回报多少等都有明确的认识。概括而言,心理契约就是组织和个人双方彼此对对方应付出什么同时又应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心理约定,约定的核心成分是双方隐含的非正式的相互责任。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心理契约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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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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