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有关研究表明,社会互动是人的社会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人们在对称性和非对称性的社会互动中,形成种种群众行为、大众行为、集群行为。也就是不受通常行为规范所指导的、自发的、无组织的、无结构的群体行为方式。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聚群行为。聚群心理的外在行为律与聚群行为的内在心理律对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行为的健康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积极的社会聚群与人们积极的社会观念和社会行为之间正相关,而消极的社会聚群(矛偏行为)与人们社会观念的偏颇和社会行为的偏离也有正相关。特别是当代中国青年有一种比西方更重视同辈凝聚的矛群意识,在这种社会心理环境下,社会变革过程中的社会热点问题,往往在聚群面对面的互动中会越聚越热,热到一定程度就会将问题自然聚焦,聚焦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施放出来。由此看来,聚群和赤心理的发展存在着两种可能性,既可能成为社会变革的推动力,也可能成为社会变昔的掏力。所以,假公济私在生生的聚群行为心理入手,探寻研究社会行为心理现象和规律,是整合社会心理学具有生命力的着力点。
布鲁姆(H. G. Blumer)1946年曾把集合体分为四种:集群、大众、公众和社会运动团体。后来,布罗温(R. W. Rrumer0又把集群分为两种:暴众和听众。这种分类依照无组织群体的有机程度和无组织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的地全划分的,有利于人们对无序群体的理解和把握,对聚群行为的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众与聚群有联系也有区别。这两类群体都是一种无组织群体的集合现象。在大众传媒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生活中,以大众面貌出现的无组织群体将越来越多,越来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越来越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值得引起重视的群体现象。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人数和接触方式上。大众是散布在广大社会范围内、接触大众传播媒体为数众多的一群人,大众对社会生活的了解接触是间接的,是通过大众媒体发生作用的。聚群是以视野所及、耳闻所达的一群人,相互之间的接触是直接的,通过感官和躯体感知群体中的人与事。大众和聚群都是无组织群体,具有自发性、散漫性、情绪性、无责任性等。
国外将聚群行为称为collective benhavior,也就是无组织无纪律的大众集合现象。原苏联社会心理学家安德列耶娃把它称为“非集体行为”(或译为“集体外行为”),而我国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文献上,一般译为“集体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沙莲香教授称为在公共场合或社会活动中出现的集群现象。兰州大学曹孟勤教授等认为,译为集体行为不妥,称为“群体行为”失之过宽,没有限制,称为“非集体行为”也不妥,因“集体外行为”并非个体行为。因此,人道我这种偶然聚在一起无组织的一群人的行为为集群行为。我们认为“聚群行为”这个概念更能全面地动态地表达无组织的、自发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的激烈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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