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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德的符号互动论与行为主义解析

2013-01-15

【编者按】:心理学论文是科技论文的一种是用来进行心理学科学研究和描述研究成果的论说性文章。

米德的符号互动论与行为主义解析

米德是公认的符号互动论的创始人,尽管他自 己并未创造这一术语。而在社会心理学中,符号互动论作为一个学派,与行为主义是泾渭分明的。行 主义仅仅把人当成对特定刺激做出特定反应的 机体 ,在刺激和反应之间,对有机体感受刺激和 出反应的内在过程,行为主义则有意不予涉及, 为这不是科学所能研究的范围。与行为主义把个 内部当成无法也不必窥视的“黑箱”不同,符号 动论强调个体对刺激的主观解释,认为不是刺激 身,而是接受刺激的个体对刺激的意义的解释,决定了个体的后续行动 (一定要用行为主义的术语 的话,就是决定了个体的反应)。此时,刺激就不能 叫做刺激了,它代表意义,所以成为符号。 这样看起来,没有什么心理学理论比行为主义 符号互动论之间的距离更远了。可是,在符号互 的心理学中,我们有两个问题要问:第一,刺激成 符号是怎么发生的?换句话,主观意义是如何形 的?第二,对符号的意义的解释,需要一个跟仅仅 刺激做出反应完全不同的主体,一般我们把这个 体解释符号的意义的能力称为心智,这个心智是如何形成的?这是符号互动论必须回答的两个基本问题,而对这两个问题的成功回答正是米德对社会

心理学和社会学的主要贡献。这个贡献是如此的基本,以致于米德由此在社会科学和人类思想史中赢得了大师地位。 由于这些 问题的重要性 ,在米德之前 ,心理学 的大师们已经有意无意地试图解决这些问题,可 是,这些努力都是不成功的:“即使就他们的确试图从社会角度予以说 明的心灵与 自我的那些侧面而言,他们也未能将其机制分析出来。准备从中抽出心灵和自我的那顶社会的魔帽,事先已塞了些东西;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个虚伪的预告,说是可以变一番戏法,而这个节目本身从未上演过。”米德对这些过程的成功解释,在于他把这些过程细致地分解了,并且应用类比的方法让这些过程变得容易理解,而最重要的是,在对这些分解了的过程的解释中,他始终如一地贯彻了行为主义的思想。

人们大都承认,人类相互沟通的主要手段是语言,可是,语言又是怎样形成的呢?这个问题看起来 非常复杂,让人无从下手。天才 的米德吸收行 为主义心理学特别是冯特的“平行论”心理学的思想,把语言的产生归结于互动,而且把语言的形成逻辑地分解成三个层次:姿态 (Gesture);有声姿态(Vocal Gesture), 表 意 的 符 号 (Significant Symbols),后者就是语言了。在米德之前,有学者 (比如达尔文)认为,动物在互动时发出的姿态,是它情绪的表达,但是这种观点预设了这样的前提:动物是有意识的。这是米德所不能容忍的,意识必须是被解释项,而不是解释项,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学说,他完全能够抛开意识概念,来解释姿态:“意识绝非社会动作的前提;社会动作倒是意识的前提。描述社会动作的机制可以不引进意识的概念,意识乃是该动作中的一个可分离的部分。”米德之所以这样自信,是因为那时候人们对神经系统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的解剖研究使他相信,“意识中所发生的与中枢神经系统中所发生的状况是平行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意识的状况和中枢神经系统的状况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理论上, 知道了其中一个所处的状态,就知道了另一个的状

态。这个理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来看,就是认为意识完完全全可以还原成为物质 (中枢神经系统 的活动)的庸俗唯物论。这些生物学知识即使是在《心灵、自我与社会》的中译本导言作者查尔斯·莫里斯看来,也是“比较陈旧静态的说法”,但是他同时又承认,“他的基本观点与生物学范畴中的这些变化并 无关系”隙。实际上,正是米德 (和那个时候的整个 实用主义哲学)对科学的在今天看来有点天真的信任,使得他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在对人类自身的理解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探得珍宝:尽管他当年搭的脚手架在今天看来不那么牢靠,但这并不妨碍他把思想的大厦建得又高又牢固。有了把意识从对互动的分析中悬置起来的自

信,米德在冯特思想的基础上大胆提出,姿态之所以成为互动的媒介,并不是因为其中包含着姿态发出者的主观意图,而是因为它类似于“条件反射” (这个术语是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所借用,米德 自己从来没用过)中的刺激,它预示着姿态发出者的后续动作,姿态的接受者根据这个后续动作做出反应,这个反应也是一个姿态,它也有自己的后续动作,因而反过来也激起最初姿态发出者对它的反应 。这样互动就建立起来了,中间不需要意识的介入,只需要刺激、反应和条件反射这样的机制就能完成。有一种姿态在所有的姿态中显得特殊,这就是有声姿态。它的物理特点就使得它具有社会性的性质:“它对做出该刺激的那一有机体产生影响的方式同另一有机体做出该姿态时产生影响的方式是一样的。”[11‘ 我们自己脸上的表情是我们自己看不到的,可是我们所说的话,却像别人所说的一样能被自己听到,这就是有声姿态和非有声姿态的根本区别。

有声姿态的这种特性使得“我们能不断在 自身引起我们在他人身上引起的那些反应,……使我们在自己的行动中采取了他人的态度”。进一步,当我们在自己身上引起了他人的反应之后,这个反应就成为控制自己的下一步动作的刺激了。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我们由于某种激动的情绪对 自己一向敬重的人出言不逊,说出来的话会把自己吓住,这种攻击性的行为就不会持续下去。 这样,有声姿态就很容易变成 “显著符号” (Significant Symbols)。如果有声姿态不仅被互动双 方同样听到,而且激起的反应也相同的话,它就成 为显著符号。显著符号和非显著符号的有声姿态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分别,可以从米德所举的例子中看

到。狮子对着猎物吼叫,双方都听到了叫声,但是叫声在猎物身上激起的反应是恐惧和逃跑,而在狮子身上激起的是对猎物的进一步渴望。相反,金丝雀的叫声在它自己身上激起的反应和在麻雀身上激起的反应是相同的,这里的有声姿态就可能成为显著符号。

只有在人类身上,才发展出了完全意义上的显著符号。人类中枢神经系统的无比复杂性,使得人的反应具有与动物不同的时间性,一个反应可以由 “一系列互相衔接的步骤组成” ㈣。这样,显著符号就可能具备指示功能,成为真正的符号:“与我们所称的某物的观念或概念相应的,正是这样一系列有组织的反应定势的开端。”换句话说,显著符号与一般的姿态不同的地方在于,一个人对显著符号的最初反应,同时也是对他自己的一个刺激,因为它是与那个显著符号相对应的一系列反应的开端。 有了显著符号,就可以在行动中使“其他人的反应被唤起并且成为控制他的动作的刺激,”主观感知到的意义就这样产生了:“意义本身,通过那个刺激自身采取另一个体的态度对对象作出反应的个体,产生于经验之中。”既然是通过另一个体的态度而对对象作出的反应,那么这种反应便具有某种 主体间性”,既能显现在他人世界中,又能显现在 自己的视界,而且这两种显现是同一的。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 “采取另一个体的态度”而作出的反应,其恰当性必须以“共同经历和参与一个共

同的社会经验与行为过程”为前提,并不是先验的。这里其实 已经涉及到米德后来详细论述的“泛化他人”观点:“思想和理性的这种普遍性和非个人性, 使特定个体采取他人对 自己所持态度的结果,是他把所有这些态度具体化为一种态度或观点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