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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费者选择权、消费心理与竞争法的逻辑

2012-12-27

二、一个“酒水不能自带”的调查[④]

“消费者”概念其实隐含着一些假设。首先是消费者弱势的假设。即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处于弱势,而在自由竞争下,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力的保障,必须借助于倾斜性的保护才能扭转二者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同时,作为这一假设的延伸,经营者被认定处于强势,其权益不存在任何特别维护的问题。二者之间因为这一假设而被对立起来,我们可以将这一分析框架概括为“消费者-经营者”模式。其次是消费者理性。即消费者能够很好地认识到自己权益的合法性所在,并通过法律赋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前一个问题论述非常多。而就后一问题而言,现实生活中的消费者往往并非理性。[⑤]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经历加上从媒体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可能会使得消费者在权利意识苏醒的同时会对一些问题过于敏感,从而对经营者的一些经营行为反应过于激烈。那么,基于生活的实际情况,如果简单套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设定的“消费者-经营者”模式,并接受背后的假设则一方面无法解决权利之间冲突的问题,另一方面无法认识到引起权利冲突的原因。基于此,笔者设计了一个小的调查来予以揭示和分析。

问题一、对于“不能自带酒水”的第一感觉:

合理 14 11.86%

不合理 89 75.42%

无所谓合理与不合理 15 12.71%

问题二、如果要“不能自带酒水”的规定寻找合理化的理由,将是:

经营者的自由 39 33.05%

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62 52.54%

其他(请具体列出) 17 14.41%

在“其他”选项中,具体理由包括:酒水是餐饮业的主要利润来源、经营者不能行使绝对的解释权、酒水是酒店的正常经营项目之一、客人自带酒水可能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可能损害酒店利益、避免冲突、不利于交易的方便、符合经营目的、执法者不严格查处。

问题三、认为“不能自带酒水”不合理的地方在于:

侵害消费者选择的权利 52 44.07%

商业强权的表现 59 50.00%

其他(具体列举) 7 5.93%

问题四、对饭店“不能自带食物”规定的第一感觉:

合理 101 85.59%

不合理 10 8.47%

无所谓合理与否 7 5.93%

调查的结果中,对于前三个问题的回答并没有令人惊奇的答案,认为“不能自带酒水”的规定不合理的人数占到75.42%。不合理性从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基本都被认为是限制了交易的自由性。而认为合理的只占11.86%。在为这一行为寻找合理性时,除了调查表中给定的选项之外,同学还给出了很多理由,这些理由绝大部分都可以成立。不过,前三个问题主要是为最后一个问题做铺垫的。和饭店“不能自带酒水”的规定相对

应的问题是饭店“不能自带食物”的规定,而认为这一规定具有合理性的比例则高达85.59%,认为不合理的仅仅占8.74%,意见的分歧甚至小于第一个问题。那么,为什么饭店针对不同的标的物做出同样的规定时,消费者的感受会有如此之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