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关于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影响探究

2012-12-24

有报道指出,由于计算机作业面高度欠佳,显示器的高度、角度不合理及缺乏合理的支撑,加之不合格或不合理的网络用品充斥市场,对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构成了危害。同时,长时间面对计算机屏幕,导致青少年生理机能失调、内分泌紊乱、神经系统正常节律被破坏等等。据有关专家介绍,长时间坐在计算机前的青少年中,30%患有缺铁性贫血、近视,脊椎及身体其它部位的疾患也明显偏高。

4.民族意识的弱化

互联网的使用跨越了时空的界限,增强了青少年地球村村民的意识,有利于他们在日益“一体化”的世界中生存。另一方面,与这种“一体化”意识相伴的却是种族意识的弱化、民族认同感减弱、民族身份逐步模糊,特别是网上国外的信息占据了绝大部分,它们的观点和世界观会对青少年世界观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面对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坐等事态的自然发展,而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尽可能地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毋庸质疑,这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层面的不懈努力和共同协作。为此,要坚持宏观导向和微观监管并举、宣传教育和技术监控并举、德治和法治并举、网上交流与网下社会实践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互联网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应该引起全社会关注和重视,为此在正面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的同时要把互联网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普及互联网教育,尤其是在学校普及是当务之急。

一、是建立校园网,在网上实现同步教学、答疑解析,并且配合网下的定期面授。

二、是建立青少年自己的网站。通过建立自己的网站,不仅为青少年提供学习、交流和娱乐的空间,而且还对他们实践所学的知识提供机会。

三、是以技术手段控制青少年接触网上不健康的内容,设立网站安全规则,将青少年保护在不良影响之外。

四、是加强立法。息产业部近日出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网吧)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时间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每日8时至21时;不得在限定的时间外向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开放,不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违反规定将被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无论是从立法的层次还是立法的内容来看,还远远达不到保护的目的。建议将立法层次提高到国务院法规甚至人大立法的高度,并从各个方面规范网络行为,以起到全面保护青少年免受不健康网页影响的目的。

互联网络带给我们的影响是巨大的,其对青少年的影响有积极的方面,也肯定有其消极的、负面的。但是,互联网络毕竟代表了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最高水平。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引导青少年健康地成长,以使青少年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