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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职大学生心理危机及干预实施方法的思考

2012-12-21

1、建立支持系统。系部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应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学生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系部应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 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通知其家长并送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 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系部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系部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咨询老师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应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工作处及学生所在系部。?

4、 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院应成立以学生干部、心理健康协会骨干为负责人及同室同学为主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系部汇报该生的情况。

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系部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经医院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系部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系部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系部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系部应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系部亦应指派学生协助保卫处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四)后期跟踪。?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系部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系部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每周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在每周填写一次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里向学生工作部报告该生的心理状况。?

3、 心理咨询中心要根据系部提供的情况,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系部。?

4、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系部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心理健康协会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心理咨询中心应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