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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情绪认知评价的若干问题

2012-12-20

尽管情绪唤醒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但无论何种方式,在忽视其特殊情况下所涉及的具体方式,情绪的本质是相同的。不论恐惧或愤怒是来自对环境即刻的估计、条件的改变、他人的模仿,还是来自对特殊物种倾向,恐惧永远是对明显威胁的反应,愤怒永远是对明显侵犯的反应。例如,尽管情感和生理活动并不发生在愤怒的每个案例中,但引发愤怒的所有情境仍然包含所有生气的人涉及生气的所有原因的一般感知觉。一个情境是令人生气而非恐惧或高兴之间的一致性,被认为是愤怒情境的深层结构。一个深层结构可能有许多表象,使情境引起愤怒的不是诱发了愤怒情感、思想、表情、话语、语调或行为,而是诱发了表面一致的愤怒,其意义的深层结构。

总之,评价是情绪的成分,情绪必然反应情境意义的评价。评价是由两个不同过程引发的,但一般认为情绪这两个不同的路径反应了认知过程的本质,因而对情绪不是唯一的。情绪的一些成分在其原因完全意识到之前已被触发的事实并不与认知观点矛盾。对于自动化的、有条件的、模仿的和恢复的情绪来说,所有这些都是情绪评价恢复的表现。

五、结论

1.评价是情绪的成分,而且也是情绪产生的必要条件。定义术语是非常复杂的现象,如同情绪现象拥有各种理论一样。因此,评价理论的原则或是概念的或是经验的,评价既是情绪的成分也是情绪的原因,这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经验只能提供限于经验发展起来的那些明确概念。

2.情绪评价有两条路径,分别平行对应于以经验为原型和以理论为基础的两种类型,并可对不同或矛盾的目标进行情绪调整。然而,尽管获得情境的情绪意义有多种途径,但仅需一种途径就可以产生有明确意义的情绪。

3.情绪是有目标的情感状态,并指向某一特定事物。“指向”是从其它情感状态如心境中分辨出情绪的有效方式。这种有意的心理状态是情绪指向事物的认知表征,而表征是认知的本质。为了解释情感先于认知评价的现象,可把没有明确目标的情感状态作为心境,而把有明确目标的情感状态作为情绪。心境缺乏明确目标的事实意味着心境作为有关其它恰当目标的信息被体验,这些信息有助于真实情绪评价的产生。

总之,情绪的产生无不渗透认知评价的作用,通过熟悉所获得的知识或直接的感觉意识和描述所获得的知识或对感觉信息的认知解释,仅仅是认知方式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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