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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管理者人格类型的性别差异研究

2012-12-19

中澳两国男女管理者人格类型的人数分布见表3。对两国男女管理者人格类型分布的比较发现,中国男、女管理者在16种人格类型上人数的差异都没有达到显著;而澳大利亚男、女管理者在ISTJ、ISTP、INFJ、INFP、ENFP、ESFJ、ENFJ上人数的差异达到显著或极显著(分别为I=2.5***,I=2.5**,I=0.5*,I=0.5*,I=0.3***,I=0.3***,I=0.3***),澳大利亚男性管理者有较多的ISTJ、ISTP,澳大利亚女性管理者有较多的INFJ, INFP, ENFP,ESFJ,ENFJ。

 

 

对两国同性别管理者人格类型分布比较发现,中澳两国男性管理者在ISTP、INTP、ESTP、ENTP、ESTJ、ESFJ上的人数的差异达到显著或极显著(分别为I=0.2**,I=0.1**,I=0.3*,I=0.1***,I=2.5***,I=4.2***)。

中国男性管理者有较多的ESTJ、ESFJ,澳大利亚男性管理者有较多的ISTP、INTP、ESTP、ENTP。中澳两国女性管理者仅在ESTJ上的人数的差异达到极显著(I=2.6***),中国女性管理者比澳大利亚女性管理者有较多的ESTJ。

另外,由表3可见,中国男性管理者人格类型分布人数较多的依次是ESTJ、ISTJ、ENTJ、ESFJ、INTJ;澳大利亚男性管理者人格类型分布人数较多的依次是ISTJ,ESTJ,ENTP,ENTJ,INTJ,INTP,ISTP。从16种人格类型整体分布比例看,澳大利亚男性管理者的人格类型分布更均衡些,中国男性管理者的人格类型分布较集中。中国女性管理者人格类型分布人数较多的依次是ESTJ、ISTJ、ENTJ、ISFJ、ESFJ;澳大利亚女性管理者人格类型分布人数较多的依次是ESTJ、ENFP、ENTP、ISTJ、ENTJ、INTP。从16种人格类型整体分布比例看,澳大利亚女性管理者人格类型的分布更均衡些,中国女性管理者人格类型的分布较集中。

4 讨论

本研究采用MBTI对中国和澳大利亚管理者人格类型的研究表明,在人格的维度、维度组合、类型上,中国男、女管理者之间的性别差异较小。中国男、女管理者都倾向于E、S、T、J,人格类型非常集中地分布在ESTJ和ISTJ上(男、女管理者在这两种人格类型上比例分别达到58.9%、43.1%),这说明ESTJ和ISTJ是中国男、女管理者的典型的人格类型。这也表明中国男、女管理者在人格特征上有趋同的特点,暗示着中国男、女管理者在面对管理领域的问题时,可能会倾向于采取相似的方式。澳大利亚男、女管理者在人格的维度、维度组合、类型上的性别差异较大,澳大利亚男性管理者倾向于I、S、T、J,澳大利亚女性管理者倾向于E、N、T、J,说明澳大利亚男性和女性管理者拥有一些不同的人格倾向,他们在解决管理问题时可能表现出较大差异。与中国管理者相比,澳大利亚男、女管理者在人格类型上的分布相对较均匀,ISTJ是澳大利亚男性管理者典型的人格类型。总体看,T、J是两国男女管理者共同具有的人格倾向,ESTJ和ISTJ可视为两国管理者共同偏向的人格类型。另外,鉴于已有的MBTI研究表明人格类型与职业预测有较高的相关性,本研究表明人格类型对中国管理者的职业预测性极其明显,对澳大利亚管理者的职业预测性也较明显。

本研究发现,两国男性管理者在人格的维度、维度组合、类型上的差异比两国女性管理者的差异大,说明两国男性管理者处理管理问题的差异性可能大于两国女性管理者。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两国女性管理者在S/N维度上的差异没有达到显著,但中国女性管理者多为感觉倾向,澳大利亚女性管理者多为直觉倾向,因此她们在解决管理问题时会表现出较明显的不同。对于澳大利亚女性管理者多倾向于直觉倾向,Latemore[8]认为这与澳大利亚职业女性在男性为主导的、追求成就与竞争的文化中承受了较多的职业压力和性别角色过载(role overload)有关。

本研究发现中澳两国管理者人格类型的跨文化差异和性别差异都较明显,今后的研究需要扩大中国企业管理者的样本量以获得中国企业管理者人格类型更为准确的研究结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形成,企业在跨文化环境中的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因此,了解不同国家管理者的人格和行为差异,据此进行有效的跨文化管理和沟通,将对跨国企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5 结论

5.1 澳大利亚管理者在人格的维度、维度组合、类型上比中国管理者有更大的性别差异。两国男性管理者在人格的维度、维度组合、类型上的差异比两国女性管理者的差异更大。

5.2 中国男、女管理者人格类型的分布都较集中,澳大利亚男、女管理者的人格类型分布都较均衡。

6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