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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飞行员个性特征对心理干预需求影响因素的研究

2012-12-18

类型I的20例被试(27.78%)心理适应度良好,他们主要的特征是自信心强,性格外倾,情绪稳定性好,事故对他们心态影响不大。因此,将其命名为“稳定平衡型”,对此类来访者单纯的知识咨询即可解决问题。

类型Ⅱ的29例被试(40.28%)是三类被试中人数最多的一类。他们的个性特征介于I、Ⅲ型之间,具有较好的充沛性、敢为性,并有自律性较高的特点,基于这些积极的个性成分,可以推测,此类被试在事故后应激状态下,能够通过自我适度调整或心理及社会支持去摆脱心理困扰。故将其命名为“调整适应型”。

类型Ⅲ的23例被试(31.94%)具有过度自我关心、焦虑,不乐观及高敏感和高紧张度。他们不仅对飞行事故发生应激反应,而且还易产生自我导引的应激源,并在个体特征现实认知结构行为中得以表现和产生应激反应,故将其命名为:“反应过激型”。

研究者将每种类型与应激相关疾病状况调查表的疾病因子与一定时限内症状出现次数进行比较,发现个性类别不同飞行人员疾病症状量表分>2分的共育37例,分别为类型I占10.8%;类型Ⅱ占32.4%;类型Ⅲ占56.8%。此实证研究显示事故后飞行员个性特征对心理危机反应症状有较大影响。同时,事故后不同个性类型飞行员对心理干预方案需求也有不同,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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