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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儿童问题行为的调查与研究

2012-12-18

 

 

(三)问题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1.三年级是小学儿童问题行为发生的高峰期。对上述五种问题行为的发展变化曲线的比较发现,除神经性问题行为和情绪性问题行为之外,其它三种问题行为三年级儿童均处在高峰期而各种问题行为到六年级均呈下降趋势,多数人认为这是由于六年级学生迫于升学压力所引起的。而三年级是问题行为的高峰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三年级儿童由于学校生活经验的不断丰富,对学校生活有一定认识,但道德认识是建立在愿望水平上的,常常以幻想代替现实,并力求实现它,动机与效果不一致,需要得不到满足,行为失控。二是一二年级学生只是最初集体学习生活的适应阶段,集体意识比较淡薄,三年级集体意识、团体意识与自我意识萌发速度加快,在集体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增强,短期行为的表现非常显著如他们为了得到教师的表扬,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会把家的钱物交到学校,并说成是自己捡来的,从而落个“拾金不昧”的好名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不再交到学校而是归为己有,用来打电子游戏,买吃的和玩的东西等,如不及时矫正就形成人格性问题行为。三是一二年级的教育注重知识而忽视行为的培养。从教材编写和教师的教学上,三年级是由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的重要时期。但知识是一二年级的综合和应用,这样一来,三年级学习知识的压力相应减弱,学生学习的动力也随之减弱,加之教育缺乏行为的培养和教育情境的感染,造成道德品质言行上的脱节。一般说,一二年级学生行为比较单纯、外露,他们还不知道也不善于掩饰自己的行为,而三年级学生的行为相对复杂,他们学会了如何掩饰自己的行为。尤其是问题行为,他们已经知道自己的做法和某些行为表现是错的,就是缺乏自制力而难以改正。高年级学生开始表现出有一定的自觉性、独立性,他们之所以完成工作或遵守纪律,已经不是由于教师的要求,他们已初步认识到保持良好行为习惯和纪律在学习生活上的必要性。所以许多教师反映,三年级学生不好教、不好管,其原因也就在于他们处在行为由不自觉、无意识向自觉、有意识的过渡阶段。

如果儿童在智力发展上的关键期是三至五岁的话,那么可以这样说,儿童在行为发展上的关键期是九至十岁。当代世界著名的发生认识论专家皮亚杰的研究也为我们证实了这一点。他把儿童道德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道德他律阶段(二至七岁),也称为权威或道德现实阶段;二是道德自律阶段(七至十二岁),或称为道德可逆阶段;三是公道阶段(十二至十四岁)。特别是第二阶段,所谓自律,也就是儿童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去判断道德行为,带有明显的摆脱成人约束的心理,但又缺乏摆脱的能力,必然造成行为上的可逆。所以对儿童出现的问题行为的反复或波动,一定要使儿童认识到其影响的危害性。皮亚杰的观点,为我们深入研究儿童问题行为提供了有益的论据。

2.五种问题行为产生的原因与矫正

(1)神经性问题行为。其产生原因一是早期教养不够,家庭对孩子过分溺爱,饮食不注意,由营养不良引起行为的失调,表现为儿童对环境不适应,探究行为的兴趣降低。国外有研究证明:营养不良不但对智力发展有影响,而且对行为的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二是家庭对儿童的行为不注意矫正,使儿童形成了不良习惯。对一般程度的神经性问题行为,随身心发展有逐渐消失的趋势,消失的越早,速度越快,对身心的发展和学习活动的影响就越小;对中等程度的神经性问题行为.要改变生活环境,在对新的环境适应过程中改变行为。家长和教师反映,这种方法产生的效果是明显的;对程度比较严重的儿童问题行为,如儿童多动症,要通过心理治疗进行矫正。

(2)人格性问题行为。敌意、反抗、破坏癖是儿童存在的压抑感产生的焦虑,焦虑的产生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若使儿童心理平衡则焦虑解除,敌意和反抗也随之消失。对儿童的说谎、偷拿家里钱物、盗癖等问题行为,我们进行了二年的追踪研究。认为,说谎主要是以欺骗的方式编造某种情节,以满足个人某种不合理需要的一种问题行为。有的是为了某种物质需要;有的是为了某种精神需要,如得到教师的奖赏或表扬;有的则是为了逃避惩罚或承担责任,以此将功补过;有的是为了损人利己或从中取乐,形成了扭曲的人格特征。偷盗是一种把别人的财物归为己有的违法行为。偷拿家里的钱物或偷拿别人的学习用具虽不那么严重,但其发展的恶果不可想象。究其原因:一是父母自身行为不检点,贪占小便宜,引起孩子模仿;二是家庭钱物管理不当,孩子拿过之后未被发现,尝到了甜头,一次、二次以至多次,胆子越来越大,对孩子起了强化作用,形成了习惯:三是这种现象产生于问题家庭者多,父母只顾自己,不关心孩子成长,尝到苦果,才恍然大悟。对人格性问题行为,学校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个别教育为主,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消除儿童的怀疑,抓时机引起儿童震动;二是借机会对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如进行参观、法制教育和法制图片展,从认识上解决问题;三是加强家庭与学校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由班主任介绍儿童在校表现,尽力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一致。对问题行为比较严重的儿童,要求家长经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学生定期向班主任汇报自己的表现。经过二年的教育,其效果非常显著,这说明了这种方法对人格问题行为的矫正是有效的。

(3)情绪性问题行为。这种问题行为的发现,主要是以发问的方式,观其反应。有的反应很快,但所问非所答;有的反应很慢,似乎不知教师在讲什么,面部表情呆板,动作迟缓,细小无力。可以证明这是由于神经系统的类型先天遗传决定的。这里并不否认巴甫洛夫的神经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可塑性的论断。情绪性问题行为的产生,常常是触景生情,缘物而发。因此,它始终离不开客观的作用,文化宣传品和武打片、连续剧、小儿书、电子游戏机等,对这种问题行为的产生起了催化作用,引起儿童的模仿是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挫折引起的攻击、淡漠和幻想这是儿童受挫后无可奈何的态度。如果儿童多次受挫,必然导致行为矫正上的回归,即出现反复。情绪性问题行为矫正的效果不明显的原因就在于它触景生情,缘物而发但作为教师绝不能因为易出现反复而丧失矫正的信心,要善于抓反复,反复抓,要尊重儿童,相信儿童,以降低儿童心理上的焦虑和挫折,防止频繁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