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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成瘾症”的心理机制与对策

2012-12-14

青少年正处于性意识从萌发到日渐明确和成熟的阶段,时常被性意识和性冲动所困扰。另一方面,又由于心理幼稚,意志力不坚强,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较差,再加上在当前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渠道不畅,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性好奇心理。同时,在互联网上,充斥着各种与黄色、暴力有关的内容。据有关调查,在互联网上与娱乐有关的内容中,有47%与色情有关,并且与其它媒体的同类内容所不同的是,互联网上的这类网站几乎是对任何年龄的浏览对象都不加限制的,而青少年的监护人或网络管理人员在限制此类内容方面又存在着较多的技术问题,难以完全杜绝。这就会使得青少年有意或无意地接触到有关信息后而不能自拔,成为“网络色情成瘾症(CybersexualAddiction)”的患者。这不仅不利于这部分青少年心理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可能诱发性犯罪的动机和行为。

3.求知欲与认识水平的矛盾影响下的“信息占有”心理与探索心理的作用

青少年个体求知欲旺盛,获得和占有信息的需要较强烈。而互联网上的信息丰富、直观,形式多样,易于理解和接受。这一切都会吸引求知欲旺盛的青少年,使他们成为“天然的网民”。但如果分不清这些大量信息的实质,不加选择地加以接受和占有,就容易走人误区。在这种心态作用下的“网络成瘾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守财奴”型。这类人或者每天从网上收集大量并不重要的信息并分类,唯恐有所遗漏;或者下载和学习使用尽可能多的、而实际不急需的软件,登记注册大量的免费邮件列表和电子信箱,也有的不断尝试从网上购买商品和服务,参加与互联网有关的活动等等,严重者甚至表现出一种类似强迫的症状。另一种是“黑客型”。他们对网络安全技术与破解方法具有强烈的探究欲,并以攻击和破坏网页、非法进人加密网站获得资料以及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来显示自己的能力,从中获得成就感,成为网络“黑客”。这种类型的网络成瘾症也可能会导致网络犯罪的发生。

4.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影响下的幻想、玩乐心理的作用

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好幻想,但容易脱离现实,看不到现实与幻想之间的距离,部分人因此会沉缅于幻想不能自拔。电子游戏给他们的这种心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表现的渠道。部分青少年之所以迷恋电子游戏,是因为在玩电子游戏的过程中,个体始终存在一种“自居”作用,即把自己想像成为游戏中具有超强本领的英雄人物,最终能通过努力完成“伟大”的使命,以此获得成就感。再加上电子游戏中多媒体和三维技术的运用,更符合青少年的接受心理,使他们乐此不疲,达到痴迷的程度。而网络上的游戏资源更为丰富、获得更为方便,并且可以通过“联机”,从传统的电子游戏的人与电脑的互动变为多用户网络游戏(multiuserdungeons,简称MUD),即用户使用自己的计算机登录游戏中心,扮演不同角色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且不受空间距离的限制。据调查,以前迷恋单机电脑游戏的中学生在网络普及后又都转而成为网络游戏的迷恋者。他们上网的最主要活动就是玩游戏。

对于网络成瘾症的最终原因,在国外已有的研究中有着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简单地把它归结为互联网的出现,理由是没有互联网的出现,就不可能有这种心理疾病的产生;另一种观点倾向于把它归结为患者的人格特征,如美国心理学家凯兹和艾斯波登(Katz.J.E.&Aspden.P,1997)认为,互联网本身能扩大人们的交往范围,帮助使用者更容易地找到志同道合的同伴,对人的心理健康是有益的,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不在互联网而在使用者。实际上,从上述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症的心理机制分析可以看出,它的出现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是必然的,也并非是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缺陷所导致的。因为互联网的实质是一种传递与交流信息的工具,本身并不具有使人产生成瘾的特点。

这种心理行为疾病的产生,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从青少年总体来看,与处在青少年期的个体普遍的心理矛盾和心理特点有关,即上述的心理原因;二是从患网络成瘾症的青少年个体来看,与单个个体的个性特点有关,如内向、敏感、缺乏社会交往、兴趣单一等;三是从外部因素来看,与缺乏网络使用方面的教育引导有关。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青少年中迅速普及,与之有关的问题也随即出现,而教育工件者却还没有来得及研究并找到一种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对网络成瘾症进行矫正的有效方法。针对上述青少年网络成瘾症形成的心理机制,为避免它的发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确定网络成瘾症的“高危人群”,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一定的引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