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国内外父母冲突对儿童心理行为影响状况及作用机制研究

2012-11-30

1994年,戴维斯(Davies)和卡明斯(Cummings)以依恋理论为基础提出“情绪安全假设(the emotional security hypothesis)”。强调儿童情绪在感知、解决婚姻冲突中的核心作用。提出婚姻冲突可能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途径威胁儿童情绪安全导致问题行为,其引发机制集中在儿童的情绪上。一方面,当儿童长期面对具有破坏性的父母冲突时,他们内心否定消极的情感被激发,对抚养者的依恋和家庭的稳定性产生不安全感,加重了对冲突的过多的感知和反应,这会影响儿童情感调节和言语的表达,使儿童不能在日常生活中有效地处理情感问题,最终有可能出现人际交往等问题行为。另一方面,长期的消极情绪状态不利于儿童对婚姻冲突作出恰当归因,也会导致儿童问题行为。除了这种直接影响外,婚姻冲突也可能破坏亲子关系而间接地引起儿童问题行为。通常,父母间严重的冲突会导致离婚或父母生理、情感上的精力匮乏,并将婚姻冲突中未能疏导的敌意迁移到亲子交往中,从而威胁儿童的情绪安全;或者冲突使父母忽略了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需要,敏感性降低,导致儿童的不安全依恋,引起问题行为。

情绪安全假设认为,情绪不安全感会表现在儿童对婚姻冲突和家庭关系的认知、情感和应对行为等不同环节上,在任何一个环节上过大的压力都会导致儿童问题行为。但这三个环节不是完全独立的,它们会彼此联系共同调节婚姻冲突对儿童的影响。例如,儿童在长期生活中已经形成了对婚姻冲突和家庭关系的一般认识,当儿童面临冲突情境时,有关父母关系、家庭关系的表征会使儿童立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现出恐惧、痛苦、警戒和明显的敌意等情绪反应,如果这种消极情绪反应长期持续下去则会导致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为了减少、消除冲突带来的消极情绪,儿童会主动调节婚姻冲突在自己面前的暴露程度。但缺乏情绪安全感的儿童可能会对冲突暴露程度进行过分调节,如儿童过分卷入冲突,成为被攻击的对象;或者逃避冲突以减少冲突带来的消极后果,增加安全感。

4.家庭系统理论

家庭系统理论(the ideas of conflict as family system disruption)将家庭看作一个系统,认为婚姻冲突通过破坏家庭系统中的夫妻子系统和亲子关系子系统,从而使整个系统破裂,最终导致儿童的问题行为,也有学者认为是冲突“外溢”(spillover) 。

夫妻子系统的破裂是夫妻双方由于教育子女观念的不一致,使得双方很少过问对方的子女抚养观念而坚持自己的抚养方式,导致抚养质量的下降,间接影响儿童的问题行为。教养观念的不一致可能导致更多有关教育行为的公开婚姻冲突。这类冲突与儿童有直接关系,它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比那些与儿童无关的冲突更大,在这类冲突中儿童表现出更高水平的自责、羞耻和恐惧。

另外,婚姻冲突通过破坏父母和儿童间的情感联系而影响两者间的关系。戈德堡(Goldberg)等认为,在长期的婚姻冲突中,父母的情感和精力被耗尽,从而降低了对儿童情感需要的敏感性和反应性,使亲子间不易形成安全的依恋关系。亲子关系的质量会影响儿童对婚姻冲突的评价,缺乏安全、稳固的亲子关系的儿童更容易将婚姻冲突视为对家庭和个人发展的主要威胁,因此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

家庭系统理论还提出了两种外溢的假设:Erel提出的补偿假说(compensatory hypothesis)被用于解释那些高冲突家庭,但是父母的抚养行为是积极温暖的。当夫妻冲突使双方感情不能调和时,情感不能从对方得到满足,从而转向对子女积极的抚养方式和补偿性的爱。米纽秦(Minuchin)提出的迂回假说(detouring hypothesis)被用于解释那些高冲突家庭且父母的抚养行为倾向于过多保护和溺爱,紧张的夫妻关系使得他们将注意的目标转移到子女问题上来,婚姻关系的敌对性和消极性转嫁到对子女的过分严厉和过多保护教养方式上。

二 、父母冲突对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影响的实证研究

儿童对父母冲突的感知,对研究父母冲突和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关系至关重要,许多研究证明了这一点。如1984年艾米丽和奥利瑞(Emery,O’Leary)发现,经常发生的公开婚姻冲突比隐蔽的冲突更容易引起儿童的心理行为问题(如攻击性、不服从、反社会行为、抑郁、退缩及自我概念发展障碍等)。海瑟林顿(Hetherington)等人也发现只有暴露在儿童面前的婚姻冲突与儿童的问题行为有关,而那些隐蔽的、儿童未感知到的冲突与儿童问题行为的关系似乎很微弱。更早的一项对儿童的研究也发现,具有问题行为的儿童更多地来自充满争吵和敌意的不幸福家庭中,而在冷漠的不幸福家庭中出现的要少些。这说明公开的、儿童感知到的婚姻冲突比隐蔽的冲突更可能导致儿童的问题行为。本研究将父母婚姻冲突对儿童产生的负面影响分为行为、生理和学业成绩三类。

1.父母冲突对儿童行为影响的研究

布拉萨( Bourassa)对984名法国青少年运用青少年自我报告量表进行测试,得出了高父母冲突家庭的青少年比没有或者低父母冲突的家庭更容易出现外部和内部的问题。许多研究都认为高父母冲突组的儿童比控制组儿童更有可能变得敌对、叛逆、焦虑和抑郁。我国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果,指向父母冲突可以显著地预测儿童的抑郁情绪问题。1997年标乐(Buehler)对来自心理学领域、社会科学领域的68篇关于父母冲突影响青少年行为问题的348个统计结果作元分析,结果发现父母冲突和青少年的行为问题的平均相关系数达到0.32。计量分析还得出儿童青少年不分年龄大小、不分性别都逃不过父母冲突对他们消极的影响。

在大部分的行为研究中,研究者都采用Achenback 1991年编制的青少年自我报告量表,此量表的测量内容包括内部行为问题(如回避、焦虑和抑郁)和外部行为问题(如过失行为、攻击行为)。虽然男孩和女孩都会受到父母冲突的负面影响,但是由父母冲突而产生的内部和外部行为还是有性别和样本来源上的差异。研究表明,男孩更容易出现外部问题,而女孩更多表现为内部问题,可能是由于男孩更多地去直接干涉父母冲突,而女孩更多倾向于自责。但是研究者通过计量学分析发现,虽然男孩比女孩更容易受到父母冲突的影响,但是差异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来自临床的样本比非临床样本表现出更严重的心理和行为问题。

2.父母冲突对儿童健康影响的研究

心理学研究表明,父母冲突影响儿童心理健康,使其出现攻击、敌对、抑郁、焦虑等,但是对生理健康的影响还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我们可以从离异家庭和婚姻满意度这两个侧面了解婚姻冲突与儿童身体健康的关系。

研究表明,那些父母关系不和谐和离婚家庭的儿童比来自和谐家庭和完整家庭的儿童表现出更严重的身体症状(如反常的疼痛、反胃、呕吐、头疼等)。可见,婚姻结构与和谐度可以预测孩子的身体健康。

父母之间的冲突如何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呢?2004年温迪(Wendy)在总结前人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父母冲突对孩子身体健康影响的模型。此理论承认芬彻姆( Fincham)1990年提出的父母冲突对儿童的情感和生理调节因素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还认为抚养行为的变化在父母冲突和儿童的身体健康之间起着中介作用,由婚姻冲突而产生的紧张感可能危及到父母的抚养行为,弱化了父母与子女的情感交流行为,这就是所谓的“情感外溢”(spillover effect)。父母照顾力度的下降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另外,儿童感知到的婚姻冲突程度可能通过父母的抚养行为模式的变化而增加了子女攻击和敌对行为的发生率。此理论认为父母冲突威胁着儿童的安全感和情绪调节能力,情绪调节能力的欠缺可能导致儿童难以面对外界的压力,而且情感、认知和行为能力的赤字可能通过生理途径(如神经内分泌系统、被弱化的神经传递系统)而导致身体的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