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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企业化的伦理思考

2012-11-23

【编者按】:心理学论文是科技论文的一种是用来进行心理学科学研究和描述研究成果的论说性文章。

摘要:本文分析了学校企业化的合伦理性和不合伦理性,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论证,力图在经济利益与伦理价值之间为教育找到一个合适的“点”,从而引发对教育现实和理想的深刘思考。学校的企业化由于它产生的根源及其合伦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大势所趋,同时,它又在更深的层面上潜伏了道德危机,因而知何因势利导,使得学校企业化的潮流能够顺应道德建设的需要,便成为笔者伦理规划的指导原则。

关健词:教育商品性 学校企业化 教育伦理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表征的商品经济的特定发展阶段,是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研究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首先遇到的一个理论问题,就是教育是否是商品?学校能否企业化?接着这些问题而来的就是教育的商品性和学校企业化带给人们的进一步思考。从认识上看,学校的企业化是教育产业论的一个方面;从实际上看,它又是教育产业市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学校企业化是指把从事教育的机构—学校看作是一个经济实体,虽然它不同于企业那样追求利润,不同于资本家唯利是图,但是它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讲求经济收益,讲究运筹帷握;把学校看作是提供和生产教育劳务的“经济实体”,要它顺应经济潮流以谋求自身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企业化就是教育的市场化。

1992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教育产业是第三产业,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面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之一。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第一次为教育产业的经济功能做定性的说明。从此,从事教育的不同学校都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企业化运营,它们不断地顺应经济的潮流,越来越注重经济效益。于是,在学校企业化的过程中,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便出现了一个鸿沟,即教育在经济利益与价值追求之间存在的矛盾,它反映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如何看待和调节这样的矛盾与冲突是笔者作此论文的意义所在。

一、学校企业化的合伦理性

首先,学校企业化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其合理的历史根源。人们对教育属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事业到产业的定位过程.计划经济条件下,教育基本上是由国家包办,被看作是非生产性的公益性事业,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后来,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立了经济的绝对权威,当市场经济的波澜袭卷而来,教育便不由自主地顺应了经济和市场的潮流.学校企业化的产生除了是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外,还因为它本身所具有的商品性以及价值规律的作用。教育劳务的商品性为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内在依据,价值规律经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使教育与经济连成一体,为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铺平了道路。教育产业化弥补了我国所面临的教育经费紧缺问题,它可以有效地带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助于缓解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而作为教育产业化的一个方面—学校企业化,也必然地在以上方面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学校企业化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实的,也是合理的。

当某种社会存在的现实性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它是合乎道德或者伦理的.比如说当我们辩证地看待奴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完全彻底地从“绝对理想”的视角去认识它,只是很好地冷静地接受了那段人类的历史,并且把那样的社会定义为人类的进步。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伦理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问题.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理论对本文有所启示。所谓价值中立,指社会科学家在研究时,应当遵循他所研究对象本身的规律和特点去从事研究,而不应以自己的价值判断为指导去研究;另外,也指在事实领域、经济科学中,应当尊重存在本身而不要将它们都价值化。这样一来,韦伯也就排除了经济学中使用价值判断的必要和可能,经济学不能提升为伦理学,伦理学有它自身的价值判断。所以,当一种存在不能从绝对伦理的角度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便要求我们放弃绝对的伦理以求得对事实本身的判断。这样,当学校企业化有其足够的事实(史实和现实的原因)为之说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的时候,便可以将它定义为合乎伦理的要求。

其次,当义务教育成为每个人的义务和权利的时候,扩大教育规模便成为教育为社会应该承担的基本职责。当国家的教育经费不能为广大人民提供适宜规模和良好质量的教育的时候,教育便需要产业化,学校便需要企业化,这与鼓励多方位办学是一致的。所以,学校的企业化符合人权和公平的要求,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再次,当非公立学校的投资人投资办学,当学生交纳学费,教育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便开始计算他们的收益.学校的投资者就算有足够的热忱为社会多作贡献,也会计算成本与收人。他衡量自己学校运营得如何不仅要看学校的教学质量,也要看学校的经济运作情况。作为投资者,就像企业的老板有权支配自己的企业一样,他有权对自己的学校进行企业化经营。他投资,他经营,他收益,这是符合经济伦理道德规则的;而学生的家长支付学费,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他去购买教育劳务,这时,不赋予家长和学生足够的权利以索取其经济和教育权益,也是不符合公平准则的。所以,当家长支付学费的时候,学校企业化便是合理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最后,在内部管理中,学校按市场经济规律,以职工的劳动力价格支付酬金,按经济管理规律组织职工劳动,按教育规律组织实行尽可能好的服务。于是,市场经济规律自然也冲击着教职工队伍,教育劳务价值应在市场中得到平衡.正是由于教育产业的经济运行没有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步,其体制与机制在这一经济大发展时期缺乏适应力,活力不足,教职工的劳务价值才没能得到体现。因此,必然出现“孔雀东南飞”、青年教师大批流失等现象,教职工“跳槽”的局势也无法改变。所以,当教育机构中的服务人员服从经济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时候,他们就有权利索取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公平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以上可见,在一定程度上学校企业化是合乎伦理要求的。当然,在实际教育生活中尚有很多问题有待思考与解决。

二、学校企业化引发的伦理问题

事物发展是一个矛盾积累的过程,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学校企业化一经产生便出现了某种矛盾,该矛盾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它还没有真正形成以前就已经萌芽了。也就是说,当学校企业化还没有被人们正式地提出来,当我们对教育产业的认识还停留在“教育事业”的水平上时,今天的某种学校企业化的矛盾就已经孕育在其中了;学校还没有企业化的时候,某些教育事业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就已经为今天学校企业化的伦理问题埋下了种子,一经企业化,便使得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而矛盾和问题的种子就是在社会的大气候下,在历史的文化沉积过程中,教育从社会和历史中所感染的某种“恶习”。当社会存在着深刻的伦理问题,当人性很难超越自己的隋性与不义,教育部门和从事教育的人也不会“出淤泥而不染”。因为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

统与外部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教育者自己的种种利益(也就是需要,包括正当的和不正当的),他们会为利益妥协。当利益勾结在一起的时候,便对伦理形成了威胁。教育腐败现象并不是教育产业化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它有着很久的历史,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确立,道德、精神面貌得到了史无前例的进步。这时,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滑坡虽然得到克服,但是新的道德问题又出现了.总起来看,市场经济的产生对道德文明的作用是双向的,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道德滑坡”或“道德爬坡”来界定。社会的转型、改革的加速、利益的驱使使得人们的思想受到冲击和洗礼,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和西方利己主义、自由主义的影响下,所有人的思想观念都在发生着潜移歌化的变化。这是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冲突的时期,它不仅是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而且是社会结构与经济理念、价值观念的巨大变革。变革时期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社会失序、行为失范、价值失衡.这种情况必然对管理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如尼采所说的“一切都被允许”的那种局面。于是,人们变得越来越现实,活得越来越注重现实,越来越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然而,在这种新的现实观念的背后却隐藏着一种巨大的精神危机.人们变得现实了,人们不再为了那些“不现实”的东西去过多地追索些什么,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东西—与人们最直接相关的经济利益,其次是权力、地位和所谓的名气.于是,伦理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当教育的商品性和求利性深人人心的时候,教师需要考虑和算计他们个人的利益,让自己“增值”,提高自己的业绩。总之,他们生活在一个为自我而算计的世界里。必须承认,市场机制可以通过财富和权力的扩散,而导致一个更加民主的社会,但市场也可以通过财富和权力的集中而妨碍民主秩序的形成.同样,市场使得大部分社会活动商品化,人们更多地使用“商业的语言”而不是“教育的语言”来讨论和判断教育问题,他们更多地从个人利益而不是共同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历史上教育被看作是竞争的公平祛码,尽管这种公平是相对的,但是总还会有些人可以通过受教育得到一定的社会认可。然而.当学校越来越被企业化和市场化的时候,看似民主、平等的市场和择校加剧了不平等.“教育市场的运行和结果只对某些社会阶层或群体有利,而对其他人则不利,我们再次看到市场不是中立的。”

三、权衡学校企业化的伦理功过

以上陈述说明了即使抛开理想的应然状态,现实本身也把教育置身于矛盾之中。在这样的一个经济话语大全的时代,教育顺应经济的潮流,这一现象已不能轻意地被定义为“随波逐流”,或被定义为“推波助澜”。如何正确地看待学校企业化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人细致的伦理思考。

1.混沌的伦理观

改造现实、创造理想的伦理世界,达到人类完善的目的,是伦理活动的根本目的,但它的实现道德必须在观念中进行然而,今日的世界将怎样进行观念革命呢?这是一个多种伦理观并存的世界,人们持有历史沉积下来的所有的观点:普罗塔戈拉从感觉论出发强调个人感觉的真理性和价值性;苏格拉底依靠理性,认为理智是最高的德性和美德;柏拉图认为凡事都要以追求“善”为根本,这种“善的理念”被称为“理念之理念”,是理念世界最高的存在,亚里斯多德将行为选择引人伦理学,认为按照正确的原理去行动才是德性的活动,提出“美德在于情感的适度”;尤多克索斯认为快乐就是最高的善。霍布斯认为“和平是善”,在自然状态下,没有是非、正义与不正义的观念,也没有法律,人的能力是平等的;休漠认为只有情感才是道德原则的源泉,理性不能成为道德原则的源泉,道德行为的价值在于动机,在于内心善,并说人的本性自私,趋乐避苦,乐者为善,苦者为恶;霍尔巴赫把个人作为道德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全然没有利益心的人是绝对没有的,利益就是人的行为的唯一动力,个人利益是人们行为价值的唯一而且普遍的鉴定者,效用原则是唯一的尺度,人只是根据自己所获得的利益认识善;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最高天秤”;卢梭则提出维系社会伦理关系的民主、平等、公正原则;康德强调道德不是谋利的权宜手段,认为理性的行动在“应当”关系中是根据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普遍理性的绝对命令行动的矛马克思痛斥“私人利益”是“下流的唯物主义”;巴师夏以心理因素为契机,提出互相服务论,认为人为满足自己欲望动因而从事经济活动,最终达到欲望的满足,互相服务;功利主义道德论认为满足人趋乐避苦本性的物品就是有用,就是合乎道德的,如此等等。可以看出,人们对于伦理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不同的。

在这样的一个价值观多元的世界里,人们几乎认识到了矛盾的所有方面,以至于人们从各个方面看待问题似乎都是合理的.这样的一个时代里我们似乎失掉了价值判断的标准,一切都混沌着,都处于一种似是而非或者似非而是的状态。所以,这样的一个时代不再适合用价值判断作为标准.而应以事实判断作为标准,因为人们的观念是多元的,价值判断的标准也是多元的,唯一相对一元的东西就是事实了,或者说是反映事实的某种现象。比如说学校的企业化,从价值判断的层面来判断它,可以说它能够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也可以说它可能引发人们的道德危机,正反两面的事实都是存在的,正如本文前面所述.在两种价值判断都存在的情况下,在两种现象都存在的情况下,我们无法从价值判断本身来判断它,学术也不能从思辨的角度来绝对看待它,我们只能在两种现象同时出现的情况下从现象本身去认真思考它。在现今的时代里,我们只能在事实的基础上权衡几种价值判断,从而作出选择。

2.教育更应注重教育的伦理判断